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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出版物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为了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相关出版工作,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于2008年9月联合下发了《关于抓紧制定和实施新中国成立60周年出版物重点选题规划的通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全国各出版单位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发掘选题资源,精心策划了一大批庆祝新中国成立60年的重点选题,其中包括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出版的《辉煌历程——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书系》,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推荐的“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种重点图书”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音像电子出版物”,以及中宣部组织评选的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获奖图书。
  为认真做好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保证重点出版物高质量、高水平按期出版,进一步做好重点出版物的宣传、展示、展销工作,丰富国庆长假期间的出版物市场,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需求,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营造良好氛围,现就有关宣传发行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出版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出版单位,全力做好《辉煌历程——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书系》、“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种重点图书”、“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工作,确保重点选题如期出版。新闻出版总署将于10月在北京隆重举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出版物出版发行座谈会,并在会上集中宣传和展示重点出版物。
  二、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出版集团、发行集团要从9月下旬开始,认真组织好各地新华书店系统的书城和门市开展《辉煌历程——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书系》、“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种重点图书”、“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音像电子出版物”及中宣部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图书的展示展销活动,以优质的服务、生动的形式吸引读者购买和阅读上述重点出版物。通过设立“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图书展销专架等形式,方便读者购书;通过开展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的读书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三、各地新闻出版局和出版发行机构要提前筹备,积极组织相关重点出版物货源,策划丰富多彩的促销和优惠活动,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开展捐书助读活动,大力推进上述重点出版物“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的“六进活动”。
  四、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出版集团、发行集团要配合新闻媒体,集中宣传《辉煌历程——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书系》、“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种重点图书”、“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音像电子出版物”及中宣部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图书,要统一宣传口径,开拓宣传思路,确定宣传基调,采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保证重点出版物的宣传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各出版发行单位要认真贯彻《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落实。《辉煌历程——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书系》、“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种重点图书”、“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音像电子出版物”和中宣部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图书的详细目录请登录新闻出版总署网站(www.gapp.gov.cn)查阅。
新闻出版总署
二○○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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