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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2009年工作目标分解》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2009年工作目标分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2009年工作目标分解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南京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信用领导小组2009年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诚信南京建设的意见》(宁委发(2008)23号)精神,现将2009年“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工作目标分解如下:

  一、根据《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7号)和《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在充分调研和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结合南京实际,拟定《南京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为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共享、使用及信用产品的使用等提供基本的法规制度保障。(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市法制办)

  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第一批归集数据项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27号),结合南京实际,二季度出台《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集指标项》。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集指标项》,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提供信用信息。同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归集、交换制度,落实责任人,不断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和时效。(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市信息中心,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按照国家有关企业信用数据项规范和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归集标准,加快制订出台南京市信用信息归集数据标准、交换共享规则、接口技术标准和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利用现有的技术设施和网络系统,加快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应用开发和系统升级,确保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高效安全有序运行。按照省信用办要求,做好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省级信用信息系统的数据联网和交换工作。(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市信息中心)

  四、加强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建设,采集、整合相关的非银行信息,完善企业和个人信贷信用信息。(责任部门: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五、加快“诚信南京”网站建设,加强网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充实网站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功能,提高“诚信南京网”的宣传和服务功能。(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市信息中心、市信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区各有关部门)

  六、指导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提高行业公信力和综合发展能力。选择10家行业协会制定出台诚信自律的意见和办法,促进行业和企业守信自律。选择2—3家行业协会开展建立行业内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档案试点。(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商贸局、市经委、市交通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房产局)

  七、充实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平台,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对基本面较好、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加大信贷资金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责任部门: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

  八、继续推进信用村镇建设,信用村(镇)覆盖面力争达到70%;推进农户信用电子档案建设工作,信用农户面达80%以上,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村经济发展。(责任部门: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各区县政府)

  九、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在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土地出让、医药生产和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行业,选择部分项目探索使用信用产品。(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药监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信用知识培训,弘扬诚信道德文化,普及信用知识,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信用意识,促进廉洁自律。(责任部门:市人事局、市信用办)

  十一、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各类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行为,促使诚信为本的理念深入人心。(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商贸局、市旅游局、市物价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质监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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