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关于黄金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补充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24号《关于黄金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已征的增值税税款退还纳税单位。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关于在粮食收购中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农业部关于促进畜牧业平稳发展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举办“安全发展”高层论坛的补充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
»
建设部关于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和工程项目管理发展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