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为公派出国留学、工作人员办理经历公证的函
 
北京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  现将崔文康来信转你处。据崔反映,他于1981年由国家公派赴联邦德国进修两年,现为被派往加拿大工作申办经历公证时,遇到在国外学习、工作的经历能否公证问题。经商外交部领事司,现作如下规定:.
   曾被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等人员申办经历公证的,其在国外留学、工作等经历,可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公证处据此办理公证。.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