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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收入征管严格控制支出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的紧急通知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布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税改革,坚持依法治税,狠抓收入征管,调整支出结构,保工资、保稳定、保重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监督,促进了我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在经济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1至11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35.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1%;财政支出完成32.17亿元,可比增长13.8%。但是,在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商税收完成不够理想。尽管全市地方财政收入超过了平均进度,但主要是非税收入增长较多,财政可统筹安排的资金依然十分紧张。二是企业欠税严重。截止11月底,国、地税历年欠税余额仍近3个亿。三是区县间收入不平衡,差距较大。十三个区县中,增幅最高的比上年同期增长19.9%,完成年度预算的99.7%;最低的仅比上年同期增长4.4%,仅完成年度预算的79.2%,后一个月收入任务相当艰巨。四是困难县欠发工资现象依然存在。截止11月底,蓝田、高陵、周至县仍拖欠干部职工2一3个月工资,缺口约有3000多万元。五是市级各部门要求追加预算的呼声很高,财政面临的压力很大。与此同时,今年的增支因素多于往年,贯彻落实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资金等,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全年收支平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形势相当严峻。 
  面对艰巨的任务和严峻的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后一个月的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全面完成。 
  一、切实加强收入征管,把组织收入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 
  (一)对年初确定的税收任务,一定要努力完成,并力争超收。要层层建立收入目标责任制,落实任务,限期完成。 
  (二)重点抓好对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征管,特别是要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人员所得税的征管,加大对金融、证券及广告业、开发区和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税收的稽查力度,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三)严格依法征税,强化收入稽查,认真清理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厉打击偷、漏、骗、抗、逃税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同时,也要坚决防止为完成收入任务收过头税的现象。 
  (四)各项收入要严格按照财政体制规定入库,严禁以“混库”等方式截留上级收入。凡是“混库”的资金要坚决纠正,限期调库。市财政、国税、地税和人民银行金库要尽快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屡查屡混,屡纠屡犯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切实抓好城建资金、帮困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和重点项目资本金的征管。 
  二、下大力气抓好清理欠税工作 
  财政、国税、地税、银行和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切实做好清欠工作。要对欠税企业分类排队,列出重点,实行定目标、定人员、定时间、定进度的清欠责任制,集中力量催收清缴。要特别抓好对欠税大户的催缴工作,对有资金而不按期缴纳税款的,税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缴纳,屡催无效甚至抗税不缴的,要依法通知其开户银行强制划款。各级银行要按照“税、贷、货、利”的顺序,对欠税企业回收的贷款,首先足额扣缴税款,确保各项税款的及时入库,不得压库压票。拖欠税款的企业,必须制定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补缴税款。 
  三、保工资、保稳定、保重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禁年底突击花钱,确保全年收支基本平衡 
  (一)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增强依法理财观念,严格执行《预算法》,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强化预算约束。各级各部门都不得随意开减收增资的口子。要按照财政支出优先次序,积极筹措调度资金,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加快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拨款进度,保持教育、科技、农业、环保等支出的必要增长。预计年底有超收的区县,超收部分要用于上述重点支出,不能用于一般性增支。预计短收的区县,要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积极调减支出预算,保证全年收支基本平衡。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增双节”工作的意见》(市发[1999]19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市政发[1999]134号)精神,切实加强支出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要坚持财政资金“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程序审批。要全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财政统一发放制度,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区县要加快实施步伐,从根本上杜绝人员工资支出方面的漏洞。要从严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精减机构,减员增效。在机构改革前,各级党政群机关一律不准从企、事业单位调进人员。要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没有得到保障的国有企业、亏损企业以及欠发职工工资和尚未脱贫的县乡,一律不准购置小汽车和移动电话的规定。后一个月,要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暂停审批购置小汽车等专控商品。其它如修缮、设备购置等也要尽量缓办。 
  (三)严禁铺张浪费,禁止年底突击花钱。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把支出管理与勤俭节约、反腐倡廉紧密结合起来。年底,对一些可开可不开的会议,要坚决不开;对确需召开的工作会议,提倡开短会、开走会、开电视电话会,严禁借开会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各级各部门不准以任何形式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严禁突击花钱。财政、监察部门要加强检查,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四、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要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跟踪检查力度,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12月起,财政向四个困难县和灞桥区派驻财政督查员的工作已经开展,这五个区县政府和财政部门一定要积极配合督查员搞好工作。财政督查员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一方面欠发干部职工工资,一方面购买小汽车、移动电话,搞铺张浪费的区县和单位,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人的责任,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抓好国债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的专项检查,对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问题,一经查出,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认真开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公、检、法、工商行政管理以及交通等17个重点部门的落实情况。同时,开展对公房出售收入上缴财政情况的检查,对未按规定上缴的售房收入要在规定时间内上缴财政专户。 
  完成今年财政预算任务对于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199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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