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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缺硬分币销毁问题的通知
 
关于基层行处积存的氧化变质以及残损硬分币的处理问题,总行曾通知各分行将其集中,听候总行通知处理。现将有关残损硬分币销毁问题通知如下。  一、残损硬分币存放时间过久,易氧化变质,既公影响铝料的回收利用,又要增加点数的困难,因此,除了尚未将现存的残损硬分币集中的应抓紧集中外,今后基层行处按照出纳制度草案第24条第(7)款所列标准收进的残损硬分币,按币别够一百枚者,即应与其他票币凑足一千元整数,上调省分库或通过联行划帐上交省、直辖市、自治区分行(不通过发行库)。分行应根据小量勤销的精神及时组织销毁(不得分散在基层行处及中心支行销毁)。.
  二、残损硬分币采取熔炼方法销毁。销毁时应注意降低损耗,提高铝料回收率。经熔炼回收的铝料由分行总行暂为保管。
  三、残损硬分币集中分行后,应全部复点,销毁时须请财政部门派员抽查和监销,销毁后填制销毁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报总行凭以销帐(应在表上加注回收的铝料重量)。
  四、上交及销毁残损硬分币的有关费用,以地方各项支出科目发库钞币运送费户及地方杂项支出户出帐;发行帐务处理手续按损伤券销毁的手续办理。
  另外,残损硬分币的熔炼技术较简单,一般说勿须请外部加工熔炼。熔炼方法是:将残损硬分币放进普通铁锅鼓风加热熔化(象做饭一样),炼化后将熔液侄入模槽,待冷却后取出即是铝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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