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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换发批准证书公告
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4年5月31日止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换发2004年新版批准证书。请全市各外商投资企业和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携带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到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换证手续。旧版批准证书自2004年6月1日起停止使用。 
  具体换证要求详见 
  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 
  市商务局网站www.bjfetc.gov.cn 
  市投资促进网站www.fdibeijing.org.cn 
  联系人:邵兵、张春玲 
  联系电话:65236688-2194 
 
 
北京市商务局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列表: 
  2004年本市各发证单位换证办公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关于换发2004年新版外商投资企业和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有关问题的规定 
  2004年新版外商投资企业及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填制说明 
  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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