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关于观澜河水质污染控制(近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环保局《关于观澜河水质污染控制(近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观澜河水质污染控制(近期)工作方案
为加快观澜河污染的治理进度,有效削减流域的污染负荷,尽快改善观澜河水质,根据广东省《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计划》和我市《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观澜河水质污染现状及污染成因,就近期对观澜河流域水污染控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目前观澜河水质污染严重的现状,通过采取加快各污染治理工程进度,增强污染治理能力建设,以及强化污染源的管理和面源污染的清理等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达到在短期内有效削减观澜河污染负荷,遏制水质污染趋势,改善观澜河水质的目的,确保观澜河水污染治理工作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年初见成效”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对成片土地开发的控制,禁止违法开发行为。
宝安区政府要针对近期观澜镇出现的大片土地开发行为采取有效控制手段,做好开发活动中的水土保持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对于属于违法开发的行为,要严格制止并查处。
(二)加快市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1.加快观澜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安装和近期抽取河水处理工程进度,确保在今年10月份投入运行,同时,应加快观澜镇的市政管网建设进度,按计划完成收集干管工程建设任务。此项工作由宝安区政府负责。
2.加快布吉镇华为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水收集管线的建设,按计划在2003年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从而有效地削减坂雪岗地区给观澜河带来的污染负荷。此项工作由龙岗区政府负责。
3.尽快开展龙华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准备工作,按计划在今年底动工建设,确保在2004年底前完成龙华污水处理厂的一期及其污水收集干管工程的建设。此项工作由宝安区政府负责。
(三)开展观澜河部分河段的清淤和两支流污染整治工作。
观澜河应急处理工程下游水质再度恶化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河段长期未进行河床清淤工作,在邻镇一小水电站蓄水情况下,加剧河床沉积的大量底泥发生厌氧反应,引起二次污染;二是应急工程排水口以下仍有牛湖河和库坑河两条支流排放大量生活污水,进一步加重了企坪断面的污染。因此,应采取以下相应的对策措施:
1.组织对观澜河应急处理工程排放口以下河段的底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清淤行动,减少底泥对河水造成二次污染。此项工作由宝安区政府负责。市环保局尽快协调东莞市暂停塘厦企坪小发电站的运行和东莞市辖区内河段的清淤工作,从而加快该河段河流流速,减缓水质恶化现象。
2.实施对宝安区牛湖河和库坑河两支流(排放口)的污染治理工程。立即组织实施库坑河污水处理和牛湖河污水处理(含牛湖河二期污水治理工程)两项工程,确保在今年10月份枯水期前投入使用。此项工作由宝安区政府负责。
(四)加强已建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各级政府要重点确保流域内已经建成投入运行的观澜河应急处理工程和岗头河应急工程的正常运作,确保工程运行达到设计的处理规模和处理效果。由宝安区政府研究提出观澜河应急处理工程进一步提高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的措施,争取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效益。
(五)加大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巩固面源污染和违法养殖业的清理成果。
1.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流域内工业污染源的监督巡察,通过加大检查频率、增加夜间突击检查等手段,保证各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重点加大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力度:一是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认真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禁止污水排放企业的超量生产行为;二是加大对地下加工企业的查处,取缔非法污染源;三是实施支流整治工作,有效削减污染负荷。
2.切实加强面源综合整治和违法养殖场的清理工作。
(1)全面开展违法养殖清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养殖的回潮。各区政府要在7月上旬前组织对流域内的违法养殖进行全面清理,全面消除违法养殖污染,加强对养殖回潮情况的监控和打击,决不能让违法养殖再次回潮。
(2)加强对垃圾处理场的有效管理。各区政府采取妥善措施,避免村镇垃圾堆放场对环境的影响,重点完善垃圾渗滤液的污染治理工作。宝安区政府要尽快落实龙华、观澜两镇垃圾转运至老虎坑垃圾填埋场的处置工作;龙岗区政府要加快坂雪岗地区的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
(3)加强村镇垃圾的清运和管理,组织开展面源清理行动。各村镇要在7 月底前开展一次全流域的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减少雨季期间垃圾造成的大量面源污染。特别是针对水库周边、河边的垃圾堆放点和河道垃圾开展一次大规模清理行动,有效削减污染负荷。
三、保障措施
(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观澜河水质污染问题,充分认识水污染的严重性和污染治理的紧迫性,应从保障深圳东莞人民的饮用水源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的政治高度,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指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水务、环保、工商、国土、城管等有关部门和各村镇职责分工,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
(二)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组织检查,协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就检查落实情况向上级政府进行汇报。市政府将结合广东省《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计划》和我市《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对各责任单位的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