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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扩权县(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省建设厅2008年工作安排,决定从3月下旬开始,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工作。重点抽查市(县)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大型公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巡查工作由省质监总站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办法》具体组织实施,巡查的次数和具体工程由省质监总站确定。到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巡查组提前2天通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另行发文。
    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巡查工作。
    巡查工作联系人:王彬
    联系电话:0311-87904473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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