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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镇江市民营经济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08年镇江市民营经济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2008年镇江市民营经济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好中求快、转型提升、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突出抓好全民创业、民资招商、自主创新、集聚发展、健全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等重点工作,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预期目标
  1.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比上年提升0.5个百分点以上。
  2.私个企业累计达11万户,私个注册资本累计达460亿元。
  3.年销售超亿元企业累计达400户。
  4.规模民营投资完成313亿元,吸纳民资到位160亿元。
  三、重点工作
  突出“六个重点”,实现“六个新提升”:
  (一)以开展“创业镇江”系列活动为重点,实现全民创业新提升。研究制定促进全民创业的指导意见,大力开展“激情奥运,创业镇江”主题系列活动,力争全市新增私营企业3300户、个体工商户1.3万户,累计净增私个注册资本80亿元。
  1.抓氛围营造。组织全市各地、各类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设民营经济专题、专版、专栏,定期、系列化开展宣传报道,举办企业家论坛、镇商论坛等活动,进一步营造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
  2.抓典型示范。开展“2008年度创业新星”、“2008年度创新型民营企业”等评选,组织编印创业政策及创业案例,强化典型示范引路,进一步在全社会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
  3.抓辅导援助。开展“百人千企”创业辅导活动,指导市、辖市(区)、乡镇(街道)各级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服务机构,建立流动咨询辅导站(点),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创业辅导活动,帮助创业者提高创业成功率。
  4.抓技能培训。开展“民企万人”培训活动,积极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举办小企业主研修班,组织中小企业高管人员、到高校进行高层次培训学习。大力推广网络在线培训工程,不断帮助创业者提高创业技能。
  5.抓载体建设。以重点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为依托,培育科学规划、布局合理、服务完善、具有孵化和催生作用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各辖市(区)要培育建成1个以上小企业创业基地。
  (二)以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实现民资招商水平新提升。进一步突出规划招商、产业招商和科技招商,继续开展“百日百团百亿”民资招商活动,举行网络媒体民营经济信息发布会。
  1.创新招商理念。更加注重发挥企业招商主体作用,创新招商方式,开辟招商新渠道,进一步提高招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加强分队招商。按照“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思路,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等为主体,组织招商分队,广泛开展小规模、多批次、高频率、点对点的各类招商活动。下半年,开展“重点产业集群民资招商推进月”活动,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壮大产业集群规模。
  3.加强专业招商。组织开展招商人员专业培训,提高招商队伍水平。市和各辖市(区)根据实际开展1至2期招商人员培训活动。加大招商奖励考核力度,激励招商人员“上门请商”,开展项目对接活动。
  4.加强媒体招商。有针对性选择民资密集地区,选择媒体,播放招商广告,提升镇江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镇江,投资镇江。
  5.加强跟踪服务。健全招商项目统计通报和督查考核制度,完善从项目洽谈、落户、开工到投产全过程的跟踪服务体系,明确责任,加强督查推进,加快民资项目建设步伐。
  (三)以推进科技进步为重点,实现竞争能力新提升。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自主创新体系,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持续发展能力。
  1.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三个五”(即50家企业牵手信息化、500家企业体验信息化、5000家企业普及信息化知识)活动,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全年力争建立12个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争创5个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2.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导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成果,改造企业生产技术装备,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突出抓好1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全年确保完成规模民营投资313亿元,比上年增长23%。
  3.举办“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项目对接”活动。以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新兴产业为重点,在全市调研征集民营、中小企业科技攻关难题,组织企业与国内外专家进行科技课题和成果项目对接,加强产学研联合,促进新兴产业加速发展。
  4.大力开展“百户民企做响做大品牌”活动。多渠道组织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合作交流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引导品牌企业拉长产业链,扩大品牌经营规模,力争民营企业品牌产品占全市品牌产品经济份额达60%。
  5.加强企业管理创新。指导行业协会制定中小企业管理水平评价指标,建立中小企业管理升级评价体系,培育一批管理创新型中小企业。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推进股份制、公司制改造,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不断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以工业集中区建设为重点,实现集聚发展新提升。制定出台规范发展全市工业集中区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大推进力度。
  1.规范发展工业集中区。制定出台工业集中区规范发展的评价标准,组织工业集中区,对照标准,积极争创,力争到年底,在全市培育一批企业集约经营、产业集中发展的工业集中区。
  2.编制工业集中区规划。组织全市工业集中区编制发展规划,力争到年底,有3个以上规划通过省级评审。
  3.大力开展“百户企业进园区”活动。凡新建项目、新创办企业一律进区发展,对存量企业排出计划,分批实施,搬迁入园,全年力争新进区企业400家。
  4.加大规模培育力度。大力开展成长型企业培育工作,筛选企业建立培育库,实行分类指导,力争全年销售亿元以上民营企业净增180户,累计超400户。同时有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全市企业50强行列。
  5.加强动态监测管理。建立工业集中区监测制度,把工业集中区建设作为民营经济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园区予以奖励。
  (五)以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实现服务水平新提升。树立“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规划指导,加快服务体系建设步伐。
  1.大力推进核心服务机构建设。继续推动辖市(区)和乡镇(街道)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组织认定一批管理规范、服务能力强、成效显著的示范服务机构,全年力争30%的辖市(区)和乡镇(街道)建立起服务规范的发展(服务)中心。
  2.成立全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抓好对市、辖市(区)和示范服务机构指导考核工作。把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机构组织起来,制订服务公约,健全信息沟通网络,联合开展服务活动,搭建全市服务中小企业的良好平台。
  3.强化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出台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成立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建立担保机构备案管理度、业务考核、信用评级等制度,修订完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担保机构的激励补偿机制。力争全市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担保总额分别比上年底增长30%以上。
  4.加强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银企面对面”对接活动,加强企业与本市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做好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申报、安排工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微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活动,引导企业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接,积极培育企业上市资源,推动更多的企业上市融资。
  (六)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实现发展环境新提升。进一步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强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强化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领导会商、部门联络、市和辖市(区)定期交流等制度,健全市、辖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责任考核体系,加大督查考核推进力度。
  2.强化扶持引导。修订完善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确保市、辖市(区)两级专项扶持资金比上年增长30%以上。
  3.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加强市、辖市(区)联动的投诉督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民营经济投诉督查中心、行政效能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功能,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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