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终止杭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检测中心等23家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检测中心等23家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资质有效期至2008年4月到期,并未办理延期手续。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20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有关规定,从2008年5月1日起,杭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检测中心等23家单位(详见附件)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失效,停止安全生产培训活动。
请各市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所属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到期单位的监督检查,杜绝无安全培训资质开展安全培训活动,并指导、督促相关县(市、区)按照《细则》等的规定,切实加快安全培训机构建设步伐,建全建强安全培训机构,夯实安全培训工作基础。
附件:终止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单位名单(略)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