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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2008年开展百货店和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有关商业集团及企业、行业协会:
  根据商务部对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统一部署,本市率先开展的百货业分等定级试点工作,促进了百货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整体形象的提升。首批48家大型百货店达标,其中8家被商务部认定为金鼎百货店。分等定级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现根据商务部《关于2008年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8]15号)精神,就2008年本市继续开展百货店和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上海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以“构建和谐商业,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通过推进分等定级工作,建立零售业健康发展的促进机制。年内重点推进百货店和大型超市在安全运行、服务规范、消费环境、诚信建设和节能降耗等方面实现新的发展。百货店和大型超市以分等定级规范为指南,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服务能级、管理水平和整体竞争能力。
  二、参加范围
  本市范围内各种所有制、经营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开业二年以上的百货店和经营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开业一年以上的大型超市。
  三、工作要求
  明确“政府主导、协会参与、各方协同;落实规范、加强指导、促进提升;过程公开、严格评审、动态监管”的基本思路,按照商务部负责金鼎店的评定与管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达标店的评定与管理,并报商务部备案的职责分工,着力推进百货店和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
  1.提高认识,企业广泛参与
  企业的广泛参与是分等定级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区县经委、各企业集团、相关行业协会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宣传,把分等定级工作对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及时传递给企业。百货店和大型超市要充分认识分等定级工作不仅是建立商务管理体制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提升服务能级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强品牌建设的需要,从而积极参与分等定级工作。
  2.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完善百货店分等定级工作机构,建立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机构。大型超市分等定级评定委员会由市区经委、有关行业协会、企业集团等分管负责人组成。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各有关单位对分等定级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并建立健全企业分等定级联络员制度。6000平方米以上的百货商店和大型超市都要设立联络员,名单报分等定级评定办公室。
  3.标本兼治,坚持从严要求
  在分等定级工作中,要按照“严格标准、严格把关”的工作要求,实行五个结合、四个坚持。五个结合是:分等定级工作与提高安全运行质量结合、与提升服务能级结合、与改善消费环境结合、与建设商业诚信结合、与推进节能降耗结合。四个坚持是:坚持学习规范、落实规范,企业修订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坚持对照规范、企业自查自评、明确方向、努力整改;坚持从严要求,不放过安全、服务、环境、诚信等方面的细节问题,努力提升整体水平;坚持明查暗访,严格把关,确保评审质量。
  四、工作安排
  1.积极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名称应使用单店规范的全称,同一个店使用的名称在各报表中应一致。不使用与集团公司相同的名称。上报材料必须真实。有关数据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填报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时间:5月底前,百货店完成达标百货店和金鼎百货店申报工作(原已申报过的百货店不重复申报),大型超市完成达标大型超市申报工作。各区县经委和企业集团要积极做好动员宣传工作,组织企业登录“中国零售业分等定级信息管理系统”(zglsy.mofcom.gov.cn)进行网上申报,同时要求企业向分等定级评定办公室递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针对企业在安全、服务、诚信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指导企业边学习对照、边填表申报、边整改提高。
  2.严格评审程序。为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商务部开发了零售企业分等定级信息管理系统(系统访问方式:进入商务部商业改革司网站,点击右侧“政务系统”下的“零售企业分等定级信息管理系统”链接,即可进入)。该系统具有零售企业网上申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商务部网上公示和网上公告等管理功能。本市严格按照商务部规定,采用网上审核与到企业现场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于7月底前完成百货店和大型超市分等定级评审工作,上报商务部。
  3.开展复评工作。经商务部首批认定的金鼎百货店和达标百货店,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对照《金鼎百货店规范》和《达标百货店规范》,做好迎接复评的准备工作。评定办将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开展复评工作。
  百货店和大型超市分等定级评定办公室
  市经委联系人:陈锡时、马骏琴
  联系电话:23119345、23119335
  百货协会联系人:王浏河、陈建平
  联系电话:63180508、63596368
  连锁协会联系人:胡文章、林宪
  联系电话:62717620、62717621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九日
附件:1.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2.达标百货店规范
3.金鼎百货店规范
4.百货店分等定级审定表
5.达标大型超市规范
6.达标大型超市规范操作手册
7.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审定表 (//www.shec.gov.cn/shec/upload/2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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