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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关于中小学教材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出版、发行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中小学教材定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2006年秋季至2008年春季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合同期满,从2008年秋季开始,我省所有中小学教材均执行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6〕162号)规定的非招投标教材价格政策。今后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考虑到教材循环使用等因素,同意继续执行我省中小学教材封面覆膜、上光油加价政策。教材封面使用128克或157克铜版纸覆膜、上光油的,分别执行128克和157克铜版纸加覆膜、上光油价格。
  三、从2008年秋季开始,与中小学教材配套销售的光盘价格调整为每张4元。
  四、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公布保留的我省价格调节基金目录(财综〔2007〕429号)要求,继续按原规定向省定价格的中小学教材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五、各出版、发行及印刷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教材出版、发行、印刷价格和技术标准等政策规定,对违规定价、擅自改变印制标准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二00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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