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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信息化“四统一”纲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水利信息化“四统一”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水利厅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水利信息化“四统一”纲要
  党的十七大将信息化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力发展水利信息化、推动水利现代化,已成为当前水利工作中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我省水利信息化工作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重建轻管、共享程度低、应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推动全省水利信息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厅党组关于全省水利信息化建设实现“四统一”的要求,制定本纲要。
  
  一、“四统一”的内容、目标和原则
  (一)“四统一”的内容
  全省水利信息化“四统一”的内容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开发、统一使用”。具体包括:
  统一规划:在我省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框架下,有序推进全省水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统一标准:遵循水利部和水利厅水利信息化的技术规范,进行我省水利信息化项目建设,确保通信网络和各类业务资源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统一开发:建立健全各级水利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实行全省水利信息化工作的行业管理。具有同类业务类型的数据资源、业务应用资源实行统一开发,在全省推广应用。
  统一使用:建立覆盖全省水利业务的通信网络平台、水利数据中心、业务资源共享平台,实现通信资源、数据资源和业务应用资源的高度共享。
  (二)“四统一”的目标
  三年内基本实现全省水利信息化,在硬件建设、软件应用、管理水平、普及程度等各方面达到全国水利行业领先水平,争当全国水利信息化排头兵,以水利信息化推动水利现代化,为广东实现从水利大省到水利强省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四统一”的原则
  1.实用高效原则
  坚持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急用先建,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组织好重点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和深化使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提升水行政管理的效能。
  2.资源共享原则
  全省水利信息化项目建设在水利部、水利厅信息化技术规范体系的框架下进行,充分利用行业内部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和设施,整合资源,实现全省水利信息和业务资源系统的高度共享。
  3.分级负责原则
  关系全局的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如通信网络、电子政务、省水利数据中心、全省水利信息和业务资源共享平台、信息化保障环境等,以及厅处室和厅直管单位的业务应用管理系统由厅统一立项、统一开发并推广使用;厅直属单位在厅水利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一开发建设各自业务范围内的业务系统;各市、县(市、区)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水利信息化项目建设。
  4.协调发展原则
  全省水利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增强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水利信息化自我发展能力和自我创新能力,使我省水利信息化综合、协调、均衡发展。
  5.安全可靠原则
  加强信息安全工作,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保障信息网络、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的安全和可靠。
  二、“四统一”的主要任务
  实现水利信息化“四统一”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作,其主要任务可分为工程项目建设(统称为“四统一”工程,见附件1)和非工程项目两大类,具体包括如下八项:
  (一)加强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规划以及我省水利发展规划纲要,水利厅每五年编制全省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厅直属单位和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单位、本地区信息化发展规划,发挥其在水利信息化建设中的指导作用。
  (二)建立水利信息化技术规范体系
  在水利部颁布的水利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编制符合我省水利信息化实际情况的技术规范体系,对通信规范、信息网命名、IP地址、河流编码、水利工程代码、数据库结构、技术接口等进行统一规范,使我省按水利信息化技术规范建设的业务应用系统都能共享。
  (三)推进行政办公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进一步加强办公业务与档案管理系统、行政许可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以及全省水利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应用与推广;推进厅直属单位、各地市、县(市、区)、工程管理单位行政办公系统建设,全面提高全省水利行业行政办公效率,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四)重视各级水利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
  进一步强化省水利厅网站的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水利热点、便民互动及水文化建设功能;加强网站的宣传力度,实现网站科学高效管理;指导并监督各地市、直属单位的门户网站建设,全面提升全省水利系统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
  (五)建设水利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是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的核心和基础信息支撑平台,为各类水利业务资源应用系统提供数据源。按照水利部关于水利数据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水利数据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基础数据库、专业数据库和元数据库三大类共27个分类的数据库,省水利数据中心由省厅立项建设,各地市数据中心由当地立项建设。
  (六)建设全省的水利业务资源共享平台
  以水利数据中心为基础,在水利信息化技术规范体系内整合全省水利业务资源应用系统,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厅直属单位的所有业务资源系统分门别类整合到统一的共享平台。
  (七)促进和深化各类业务系统的建设
  重点支持省三防指挥系统的建设,全面完成二期建设任务;重点推进我省水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同时,在水利信息和业务资源共享系统的框架下大力做好其它水利业务资源及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应用不断实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提高水利建设和管理水平。
  (八)建立水利信息化项目技术审查制度
  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方案进行审查。
  1.审查方式
  (1)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应包含信息化建设内容,纳入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中,并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运行。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信息化建设内容应设专门章节设计,中型以上工程应独立成册,会审水利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其意见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的组成部分。
  (2)独立的信息化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和技术方案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2.审查内容
  审查的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是否符合统一规划、是否遵循统一的技术规范、是否能实现网络互联互通、是否能实现信息共享、是否符合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是否重复建设,概算是否合理等。
  三、实现“四统一”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水利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
  1.调整和充实厅水利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全省水利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
  厅水利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省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信息化工作的一名副厅长担任,有关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方针和政策,制订全省水利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和决定全省水利信息化的重大问题,领导全省水利信息化工作。
  厅水利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是全省水利信息化工作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由厅信息中心承担。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水利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全省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拟定全省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法规体系和技术规范体系,指导全省水利信息化技术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审查水利信息化项目建设规划、设计和方案;
  (3)组织实施具有全局性的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绩效评估;组织全省信息化建设的检查、协调和监督,推广通用业务应用软件;组织水利信息化工作的宣传、评比考核和技术交流培训;
  (4)完成厅水利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厅直属单位分别成立水利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信息化工作。
  (二)理顺水利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机制
  我省水利信息化建设本着“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业务需求的轻重缓急和建设资金的承受能力分步实施。
  省厅统一开发应用的项目,由省厅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厅直属单位开发应用的项目,通过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单位自筹或适当安排省级补助资金等渠道解决;市、县开发应用的项目由市、县自筹解决建设资金;按现行政策给予补助的面上水利工程项目含有信息化建设内容的,纳入工程项目总投资,省按现行水利投资补助政策补助;水利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管理费来源参照相关标准通过部门预算等方式解决,确保各项运行维护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三)制订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我省水利信息化“四统一”的原则和水利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印发《广东省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水利信息化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水利厅每年对各地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属单位的水利信息化工作进行考评,总结经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厅直属单位,根据各地、各部门的业务范围和水利信息化工作的需要,制订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落实教育和培训经费,加强信息化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广大干部职工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
  (五)加大水利信息化工作的宣传力度
  开办《广东水利信息化工作简报》,报导全省水利信息化工作动态,加强信息化工作的交流和沟通;加强水利系统各级门户网站对全省水利信息化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水利学会水利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学术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推广。
附件1:广东省水利信息化“四统一”工程简述
  水利信息化“四统一”工程是本纲要框架内主要建设项目的统称,是实现“四统一”的核心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信息采集与通信网络、数据中心、各类业务管理系统和共享平台。工程建设按“三个一批”整体推进,即整合完善一批、升级改造一批、建设开发一批。整合完善的内容包括信息采集、通信网络、行政办公系统等;升级改造的内容包括已建各类业务应用系统、数据资源及通信网络资源;建设开发的内容包括技术规范体系、数据中心、各类业务管理系统、业务资源共享平台及保障环境等。
  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基础设施
  (一)水利信息采集:采集全省1400多座小一型水库雨水工情信息,建成大、中、小一型水库的水雨工情采集网。配备一批便携式移动信息采集设备,实时采集现场的险情、旱情、灾情,汇集到省水利数据中心。
  (二)水利信息网络:依托广东省三防指挥系统工程覆盖厅直属单位、各地市水利(水务)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广东省水利信息网,连接各县区水利局等单位的水利信息网,补充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单位的信息网络,完善水利厅信息网络管理系统。
  二、省水利数据中心
  水利数据中心作为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的核心和基础信息支撑平台,为各类水利业务资源应用系统提供数据源。
  建立广东省水利数据中心的水利信息分类和编码、水利信息存储、水利信息交换、数据质量控制、信息安全等技术规范;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整合现有数据库,收集整编全省面上水利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数据,建设包括基础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共25个分类的数据库;建设基于元数据和水利信息目录系统的数据检索与发布系统,为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提供信息支持;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机制;建立多层次数据维护机制、运行环境建设。
  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业务应用系统的核心是业务资源共享平台,首要任务是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全省业务资源共享平台。统一立项,新建、完善和扩充一批水利业务管理系统。
  (一)业务资源共享平台
  业务资源共享平台面向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层次的业务资源信息,有机整合各类数据。实现各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提取与综合分析,全文检索,知识交互。
  根据业务需要和我省水利信息化的现状,分三步建设业务资源共享平台。首先将厅、直属单位、地市或县现有的业务系统整合;第二步通过共享平台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使各部门的数据能够互联互通;第三步在业务资源共享平台框架上,统一开发各类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
  (二)行政办公业务系统
  开展以政务公开、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为目标的电子政务建设,我厅即将完成开发办公业务与档案管理系统、省水利系统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本工程主要任务是将办公业务系统推广到市、县水利部门;将省水利系统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强制应用到市、厅直属单位,推广到县。实现部门办公自动化、电子公文流转和电子档案管理。
  (三)水利、三防业务子系统
  1.省三防指挥系统工程决策支持系统业务应用子系统:在业务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第一阶段将该系统整合作为业务资源共享平台的一个业务子系统。
  2.省水资源管理系统:该系统单独作为一个项目另行立项建设,其建设须符合水利信息化“四统一”工程的有关规范,建成后是业务资源共享平台的一个业务子系统。
  3.统一立项建设各类业务应用系统
  补充完善已建子系统:水利工程移民管理系统。
  新建一批子系统:水利规划计划管理、科技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管理子系统(包括小型水库管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灌区管理、农田基本建设管理子系统)、水土保持管理、水政监察管理、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管理子系统。
  接入一批子系统:各单位已建的对大型水库、堤防和水闸等重点水利工程的安全监测、视频监控的水利工程运行监控管理系统。
  四、保障环境
  1.建立水利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
  在水利部颁布的水利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编制符合我省水利信息化实际情况的技术规范,使我省按水利信息化技术规范建设的业务应用系统都能共享。
  2.技术培训
  组织信息化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信息化应用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信息化素质。
  3.安全体系
  “四统一”工程安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建设省水利信息网络安全体系,建立健全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机制;建设信息安全监测系统,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的防范能力和网络漏泄密的检查发现能力。
附件2:广东省实现“四统一”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2008年2月份前调整厅水利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08年4月份前建立健全各市、县(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厅直属单位水利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报厅水利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二、2008年6月底前完成办公业务与图文档案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达到试运行条件;2008年12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建设。2009年底前完成直属单位、地市、县(市、区)三个版本办公系统的开发,并选取2-3个典型单位进行试点推广;2010年前完成全省办公系统的推广应用。
  三、2008年10月底前完成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改版任务,达到试运行条件,并制定全省各水利门户网站相关管理规定。
  四、2008年上半年印发《广东省水利信息化“四统一”纲要》、《广东省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水利信息化工作考评办法(试行)》;2008年底开始对各地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属单位的水利信息化工作进行考评。
  五、制订和印发全省水利信息化技术规范。2008年6月份前完成全省水利信息网命名及IP地址分配规定、水利基础信息代码、综合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规范、水利信息交换接口协议规范等;2008年底前完成电子公文交换接口协议规范、信息系统整合接口规范等。
  六、省水利数据中心2008年6月份前立项,2009年底前完成我省已建水利数据的整合和入库工作,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省、市水利数据中心的建设。
  七、2008年底前完成广东省水利信息化“四统一”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2009年6月份前完成全省水利信息和业务应用管理平台,2009年底前完成水利厅及厅直属单位的业务资源系统整合,实现部分业务应用资源共享,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类水利业务应用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开发并完成全省的水利业务资源系统整合,全面实现数据资源和业务应用资源共享。
  八、加强全省水利系统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2008年组织培训不少于300人次,以后每年逐步增加投入和扩大培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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