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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7月4日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7月18日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鹤壁实际,特制定我市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长期作战思想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现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是加入世贸组织、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的必然选择,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新一届国务院领导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列为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成立了常设机构。省政府提出要正确估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形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际行动,支持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支持先进文化的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坚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克服各种形式的麻痹厌战情绪,把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今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2003年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顿活动,加大治本工作力度,加快建立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巩固扩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成果。工作目标是:相关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和完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信用体系的框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市场经济秩序总体上有根本好转。 
  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资等违法行为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一是从现在起到今年底,要建立健全严格有效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重点的食品专项整治。这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经贸委、市粮食局、市畜牧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门配合。二是开展以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放心工程”为重点的药品专项整治,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等部门配合。三是开展农资专项整治,今年要重点解决“毒鼠强”问题,这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质检局、市粮食局、市教育局和市畜牧局等部门配合。要严厉打击一切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分子,狠抓一批大案要案,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的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把打击非法经营与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非法经营的保护伞。要进一步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加强案件移送工作和监督检查,不得以罚代刑。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形成高压态势和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二)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新的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加大对招商投资环境、通信市场、房地产市场和价格秩序等专项整治的力度。招商投资环境,由市整治企业经营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外经贸局牵头负责,重点整治招商投资欺诈、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鹤壁投资环境的问题。通信市场整顿,由市无委会牵头负责,重点整治阻碍互联互通等问题。房地产市场整治,由市建委牵头负责,重点整治违规开发、虚假广告、面积短缺、合同欺诈、中介市场混乱以及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价格秩序整治,由市计委牵头负责,重点整治涉农价格、教育收费、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等。这几项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责,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三)继续开展已经部署的各个专项整治工作。我市已开展的各个专项整治工作,抓住了现阶段市场经济秩序整顿的关键环节,为推动我市市场经济秩序的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要进一步完善细化整治方案内容,抓深化、抓提高,打击回潮和反弹。要继续严厉打击偷税、逃税、骗税,强化税收征管;继续开展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工作,严厉查处“四乱”行为;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煤矿生产、公共聚集场所消防以及安全事故多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整治;整顿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顿建筑市场、集贸市场和加油站及其税收秩序;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打击假冒商标及标识、侵犯专利权、虚假广告和制售假发票、假证件;打击非法印刷业、侵权盗版、制售非法出版物;整顿会计、审计、咨询、质量鉴定等经济鉴证服务市场;要继续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活动;要组织开展好与外市毗邻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切实维护鹤壁形象。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要注意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使各个专项整治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加强全社会的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开展全民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要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树立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风尚。各级政府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带头讲诚信,廉洁公正、有诺必践,提高公信力,取信于社会,做诚信的表率。要把全省开展的“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里行”同我市正在开展的“诚信在鹤壁”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各级商会、行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促使企业和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和“信用第一”的观念。同时要帮助消费者掌握防欺诈、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基本知识,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诚实守信的好典型、好做法,适时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思想道德规范。 
  (五)继续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执法机制。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抓紧制定和修改有关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地方性规章、制度,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法律保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总结综合行政执法的经验,继续推进文化、城管、经济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有权无责、权钱挂钩等问题。 
  (六)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要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规范、监督服务作用,做好基础性工作,探索制定相应的规划。各有关部门和行业都要根据业务特点,尽快提出本部门、本行业的信用分类等级、规划和标准,建立信用档案。 
  (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减少审批事项,改革审批制度,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政府采购制度、价格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以确保政务公开、公正、高效。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要综合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进行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执法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 
  (八)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网络。要继续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改革传统落后的流通方式,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把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全过程紧密联系起来,既降低流通成本,又有效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创造条件。要以信息化推进市场监管职能的拓展,已经建成的电子监管系统要尽快实现联网,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确保监管信息的适时共享。要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手段在市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要加快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步伐,共同打击和有效遏止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为了加强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充实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领导小组由市长李培育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朱孟洲、副市长马方建、张克强任副组长,市中级法院、市经贸委、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外贸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药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人民银行、市烟草局、市供销社、市建委等22个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委纪委书记王惠民同志兼任。办公室联系电话:3316650,联系人:袁保良。 
  (二)认真落实责任制。继续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县、乡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稳定工作队伍,确保整顿办人员、经费的落实,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在机构改革中,要注意工作衔接和人员稳定,防止出现空档,贻误工作。 
  (三)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中心和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扩大案源,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举报、投诉。要积极筹措奖励经费,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四)加强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各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组织开展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衔接,密切协作,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现象。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反映全市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有计划地组织报道,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市、县、区各级整顿办要认真履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职能,确保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把整顿和规范结合起来,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上下功夫。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资质严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杜绝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教育,逐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使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六)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措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入;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剖析经济秩序混乱现象的成因,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办法。对已经开展的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整顿成果。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不断提高整治工作的水平。 
  (七)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市、县政府要将重点专项整治工作列入督查范围,整顿办要对出台的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跟踪督查,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使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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