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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切实落实防汛防风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发展局),各直属学校(幼儿园):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市强降雨仍将持续,根据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防汛防风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珠府防办[2008]106号)精神,为切实落实防汛防风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尽快开展防御气象灾害常识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自我防御意识,敦促家长做好子女安全教育与监护工作。
  二、在气象灾害到来时,严格按照责任制要求和防御指引落实相关措施;达到停课响应等级后,学校应切实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三、各区、各直属学校(幼儿园)立即制定防御气象灾害预案,于6月16日前将预案报我局德育科备案。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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