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民用煤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定的《郑州市今冬明春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审核批准,现转发给你们,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切实维护我市民用煤炭市场程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郑州市今冬明春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步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煤炭经营管理办法》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整顿煤炭经营秩序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我市今冬明春民用煤炭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提高民用煤整体质量水平,保护广大消费者和低收入阶层的利益,结合我市民用煤炭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煤炭经营管理办法》和《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我市民用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一次全面的治理整顿。工作目标是: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企业,严厉打击严重不执行DB41/141-1999标准,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用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市民百姓烧上放心煤、洁净煤。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本次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的范围是:二七、中原、管城、金水、邙山5区范围内的民用型煤加工经营企业。治理的重点是无民用煤经营资格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税务登记证和民用煤质量低劣、生产过程中噪音、煤烟粉尘严重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方法步骤及分工
1.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时间:200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在郑州市民用煤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民用煤炭市场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市工商、质量监督、税务、环保、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宣传发动,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制造声势,使民用煤加工经营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了解这次专项治理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市所有民用煤加工经营企业逐个据实登记,摸清基数、场名、场地、证照等情况,为专项治理检查阶段夯实基础。
2.治理检查阶段(时间:2003年11月15日至2004年2月底)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冬明春我市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检查工作,采取集中治理检查和各相关执法部门自行组织治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职责范围,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具体任务和分工如下:
市民用煤炭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市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集中治理整顿检查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专项治理中出现的问题。
市工商局:
负责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检查中工商营业执照的查处工作,对未取得经营资格和营业执照的企业,要认真清查,该完善手续的要督促其完善手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决不手软。通过治理,使全市民用煤经营企业持证率达到100%。
市质监局:
负责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中DB41/141-1999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对严重不执行标准、偷工减料、质量低劣和生产模具不合格的企业,要坚决依法惩处,努力提高质量合格率。通过治理,使民用煤经营企业执行DB41/141-1999标准合格率达80%以上。
市环保局:
负责民用煤炭经营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的煤烟、粉尘污染、噪音扰民的专项查处工作。对民用煤经营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烟、粉尘污染、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严厉惩处。
市国税局:
负责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中税务登记证的查处工作,对无税务登记证和偷税漏税的民用煤企业要严肃查处。通过治理,使民用煤经营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办证率和征缴率达到100%。
市公安局:
安排足够的警力,参加全市的集中查处行动,维护和控制查处现场秩序,确保集中查处行动的顺利进行。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安排一定的执法力量,参加全市的集中查处行动。维护和控制查处现场秩序,并对民用煤经营企业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总结阶段(2004年3月)
各职能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基本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治理情况,并以文字形式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将对完成治理工作任务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或完成任务差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具体要求
1.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我市今冬明春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站在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合法经营、保护低收入阶层权益、稳定社会大局的民心工程、创建工程、环保工程,抓实抓好。
2.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2003年11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组织精干有力的队伍,发挥部门优势,努力完成今冬明春民用煤炭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3.在专项治理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及时反馈治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427084
联系人:荣绍武、陈莹
郑州市民用煤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三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