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安监局:
7月2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迎奥运,保稳定"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了北京奥运会期间的各项稳定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全市安监系统日常监管的有序和工作信息的畅通,现就做好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奥运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
在前不久召开的苏州市委十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积极营造喜迎奥运会的良好社会氛围,高度重视并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大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力度"。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学习领会各级党委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严峻考验和巨大压力,高度认识做好奥运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心,把全面预防和控制企业生产经营中各类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作为近期安全监管工作的首要目标,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动员全体安监系统监管监察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和主动监管意识,恪尽职守,竭尽全力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把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查找出来,并加以防控监管;加强对因生产事故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控制,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失责必纠。
二、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行动
今年以来,我市各地全面围绕"隐患治理年"要求,开展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和部分企业依然存在着责任不够落实、监管不够到位、隐患排查不够彻底,防控措施不够全面的问题。各级安监部门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精力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当前,各级安监部门要以明查暗访为重点,一个不漏地查找重点单位、重点目标、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查找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各类事故预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明查,就是要继续按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最近印发的《关于迅速开展奥运期间"查重点、治隐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2008]7号)精神,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继续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冶金企业、严重职业危害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企业、具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重大隐患,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检查,同时在明查中要善于指导和帮助基层乡镇(街道)组织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暗访,就是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一些已经明确关闭停产企业、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涉及剧毒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危化品仓库和储罐区,以及奥运期间其他重点单位、重点目标、重点场所,采取随机检查和夜间抽查、休假日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这些单位24小时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意外事故应急处置应对机制情况、企业领导在岗值班和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各级安监部门领导要亲自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发现问题要果断处置。
市局各业务处室要结合本处室的监管职责,在奥运期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行动,确保双休日有一个检查组进行暗访检查,所有暗访检查也要按照日常检查一样进行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严重问题应及时依法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
各市(区)安监部门要通过近期的明查暗访行动,迅速排出一批在奥运期间责令停产或自行停产检修的企业名单,并于8月5日前报送我局综合监督处备案。
三、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及时处置奥运时期各类生产生产事故
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即日起至9月20日为奥运重要时期。各级安监部门要继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这一重要时期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从8月1日起,全市安监系统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有条件的地区应在机关值班室值班,确保电话、传真机畅通,其他地区也应保持24小时电话(手机)畅通。凡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紧急通知或有关文件,做到贯彻传达不过夜,确保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到位。在奥运重要时期,各级安监部门主要领导不得离岗,必须离岗的应报当地政府领导同意,并报苏州市安监局。各市(区)局要将每日值班人员电话、传真机号码于7月31日前报我局办公室,市局值班人员将对各地奥运重要时期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要加强奥运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全市安监系统从8月1 日起,实行事故信息"零报告"和紧急响应制度,各市(区)安监局每天下午4时前向我局报告本地区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情况和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抽查情况(见附表)。市安监局办公室负责每日信息的汇总工作(双休日由值班人员负责汇总)。各地安监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公安110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有一定影响的事故,必须迅速按规定向苏州市安监局报告,相关市(区)安监部门有关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协调和组织事故救援与调查处理,有效控制事故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
苏州市安监局值班室电话:68611752,传真68611780。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重要时期安全生产信息每日快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