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印发《2009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直属单位: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成功举办对推动全民健身发展的综合效应,全面总结和科学规划未来群众体育工作,对于实现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将《2009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提出2009年群体工作思路措施。 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09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
  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的体育热情,2009年群众体育工作要在认真总结“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基本经验和历史贡献的基础上,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借助北京奥运会对推动群众体育发展的长期效应,进一步强化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职能,深入动员、广泛组织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倡导全民健身生活化,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推进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工作思路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群众体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为工作目标,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新周期发展规划;以纪念建国六十周年、改革开放三十年活动为载体,全面总结、广泛宣传群众体育的发展成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与教育部门合作继续推进阳光体育运动,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整合场地设施资源,探索建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长效机制;以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重点,创新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与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适时举办具有示范动员性、体现科学健身理念的大型群众体育活动和赛事,做好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科学化和生活化进程;以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为契机,加强群众体育法制化建设;充分利用全国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现状调查结果,加强群体科研工作;运用群众体育评价机制和标准,促进群众体育规范化建设和发展,规划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实现群众体育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要点
  (一)充分利用北京奥运会对推动全民健身的综合效应,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十一运”火炬传递活动为主线,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启动、建国60周年庆典等重大时间节点,广泛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突出创新、以人为本、科学文明、方便群众参与、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努力营造体育健身科学化、生活化氛围。
  继续调动和发挥各行业体协、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在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中的资源优势和作用,鼓励和支持各协会重点组织开展好群众参与面广、有特色、形成品牌的体育健身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提高活动质量,扩大活动影响,讲求活动实效。
  积极配合中央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有规模、影响大、示范性强的全国性群众体育活动。办好第四届全国妇女健身展示大会及全国老年人健身大会等群体赛事,在活动项目设置和竞赛组织方式上,更加突出群众性和健身性。坚持求实创新的原则推进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的筹备工作,改革赛会组织方式,丰富赛会内容,促进非奥运项目的发展。
  (二)继续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央资金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中引导、扶持、示范的杠杆调节作用,“建”、“管”并重,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在建设模式、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创新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更好的体育公共服务。
  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的法规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充实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库,推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评选表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工作先进省(市、县)和管理规范、健身效益突出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联合有关部门,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进行抽查和评估;对2009年的“雪炭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2009年的援建项目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工。
  开展乡镇全民健身中心的建设试点,选择符合条件的乡镇给予资助,支持、引导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向具备条件的农村乡镇延伸;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评审工作,选择真正具有示范性的项目给予命名资助;继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民健身工程器材质量进行抽检,适时公布抽检结果,维护全民健身工程的良好社会形象;指导、支持中西部在继续建设路径工程的同时,建立路径器材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继续支持东部地区实施社区公共运动场建设,争取及早建出典型和示范。
  (三)不断完善和加强群众体育组织与队伍建设。坚持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的原则,积极探索社区体育和农村体育新的工作机制,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积极争取中央文明办和有关部门对社区体育、农村体育工作的支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社区体育和农村体育相关工作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体育进社区”工作的通知(暂定名)》和加强农村体育组织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修订完善《国家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办法和标准》、《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选办法和标准》,使社区体育工作更加规范化。
  在总结前三批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经验基础上,鼓励各地创建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社区体育俱乐部,形成比较完善的社区体育组织网络。积极探索农村基层体育组织建设模式,通过重点扶持乡镇文化体育站建设,创新农村体育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农村体育组织网络。
  加强与全国总工会和全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的配合,进一步规范职工体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发挥其在推动职工体育工作中的示范作用;适时颁布《加强职工体育工作的意见》,指导全国职工体育工作更加深入开展。
  以筹备和成立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为契机,全面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坚持增加数量与提高质量并重,强化培训服务与管理,完善网络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在全民健身活动中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继续修订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加强对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鉴定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管理平台,做实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注册管理工作。
  (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以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组织建设为重点,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长效机制,完善具有青少年特点的“营地”建设模式和管理、运营机制,开展社会化组织程度较高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做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培训工作。
  全面了解全国各地体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情况,总结、宣传和推广各地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继续做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开展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改进管理手段,建立网络化管理体系,完成俱乐部重新登记工作。积极推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的成立,提高俱乐部自我运作能力,加强俱乐部急需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工作。
  稳步推进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组织建设。充分利用大自然特点和丰富的项目优势,提高管理质量,不断改善青少年健身条件。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建设要根据具体情况,先建设后命名,发展上少而精、建设上注重管理和创新。
  继续抓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遵循依托政府、教体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推广各地区在场馆向公众开放方面的经验和有效措施,适时召开试点经验交流会议。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教育部联合制定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性文件,探索建立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长效机制,使开放工作有序、有效、可持续地进行。
  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培训为重点,推进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工作。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培训工作,坚持统一规划,多种形式、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突出应用、注重能力的原则,通过培训,更新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教育观念、知识与技能,提高专业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监督管理。结合全运会的表彰活动,对传统校进行全面调研,在检查评估的基础上,对传统校进行有效调控和管理。
  积极引导、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继续举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竞赛展示活动、传统项目学校单项竞赛活动、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运动会等传统项目活动;配合教育部、团中央举办的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系列活动;开展青少年上冰雪健身活动。
  (五)突出“科学健身”理念,加强群众体育科研工作,提高全民健身活动科学化水平,促进体育健身生活化进程。
  鼓励和资助体育科研、教学单位开展群众体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举办全民健身科学大会,组织编写体育健身科普读物,倡导各地采取积极措施,创新群众性体育竞赛和活动形式、内容、健身项目以及锻炼方法。建立科学健身指导体系,搭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保障平台,并进行试点、示范、推广,以更好地指导人民群众科学地开展健身活动。
  成立全民健身专家咨询委员会,就群体工作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工作征询专家意见,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全面启动2010国民体质监测的准备工作。做好监测方案修订、人员培训和器材配置等项准备工作,督促各地协调相关部门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的工作顺利进行。
  (六)积极推进群众体育工作的机制创新、重点转移和方式调整;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类指导和对群体基础性工作的研究,进一步提高群众体育的法制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作用。
  加强与政策法规部门合作,做好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条例》各项工作,加大对《条例》内容的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权益。
  启动研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2011—2020)》工作。对照《纲要》和《群众体育“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的2010年目标任务,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纲要》起草工作。
  研制并启动《群众体育发展状况评价机制和标准》。为纳入各级政府社会发展目标体系提供参考,形成综合竞争力的比照,达到协调发展地方群体事业,缩小地方区域差别,充分发挥群众体育在社会整体发展中作用的目的。
  建立全国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制度。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发挥各级体育科研机构的资源优势,编制数据统计内容,规范统计标准,形成科学完善的群众体育工作基础数据年报制度。
  (七)进一步加强群体宣传。宣传工作要围绕重点、拓展方式、注重实效。及时宣传报道《纲要》实施15年来,我国群众体育蓬勃发展的历程和成就、各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特色和典型事迹,以及群众体育工作在机制创新、重点转移和方式调整等方面发生的新变化和新举措。
  进行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推出群体工作的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工作要符合时代特点,真正达到鼓励先进、发现典型、树立样板、宣传示范的作用。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