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节假日休市安排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08)147号)的精神,现将2009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星期四)至1月3日(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1月5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1月4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二)春节:1月25日(星期日)至1月31日(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2月2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三)清明节: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休市,4月7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四)劳动节:5月1日(星期五)至5月3日(星期日)休市,5月4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五)端午节:5月28日(星期四)至5月30日(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6月1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5月31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8日(星期四)为节假日休市,10月9日(星期五)起照常开市。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二、节假日期间清算交收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进行。
  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