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8年国庆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局属单位,市级医疗机构:
为切实做好2008年国庆假期的医疗卫生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2008年国庆假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国庆假期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假期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常抓不懈的指导思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研究布置各项工作措施,立足超前防范,狠抓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国庆假期。
二、全力做好国庆假期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国庆假期,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安排好医疗技术力量,继续做好“问题奶粉事件”婴幼儿的筛查、诊治工作,24小时开诊,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有效、方便的诊疗。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急诊室、病区、手术室的医疗技术力量,保证急诊正常开放。严格医务人员尤其是主要业务科室医务人员的外出管理,注意避免医疗骨干同时大量外出,做好应急医疗梯队安排,加强急诊医护人员的交接班工作,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要加强药品管理,检查落实有关医疗设备、药品等配备情况,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药品等的充足供应,确保在本院配置连续输液的病人能够得到及时的输液治疗。市医疗急救中心要加强车辆调度工作,确保及时出车。各采供血机构要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证临床用血。
三、切实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工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假期的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节日期间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与报告管理工作,指定专人值班,负责报告、审核和分析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流调、消毒等专业人员应急备班,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或不明原因疾病,要立即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卫生。对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核查处理,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按照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落实相应的人员、队伍、技术和物资准备,保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要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分析、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四、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治安保卫、交通安全及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致灾因素。根据本单位的实际,以“防生产安全事故、防火、防爆、防盗”为主要内容,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单位执勤和内部巡查,严防不法人员、车辆和物品的进入。各医疗卫生单位还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以及医用放射源、病原微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和谐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
五、切实加强值班工作国庆假期,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党政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防火、通讯设施使用、紧急事件处置和应急措施启动等方面。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重大疫情以及不稳定因素等要沉着应对,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六、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各单位要坚持排查在前、疏导在前、稳控在前,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化解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单位内部矛盾,坚决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突出矛盾纠纷处置工作预案,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一旦出现问题苗头,及时妥善处置。如遇群访(5人以上),有关处置情况要随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报市卫生局值班室。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