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区(市)县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
为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推进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依据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和新闻出版总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10月16日召开了由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参加的成都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工作培训会。
请你们参照《通知》精神对区(市)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活动,并对其进行一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工作培训,11月30日前将培训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出版管理处。
2009年4月起,我局将对各区(市)县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情况、各印刷企业的承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成都市新闻出版局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