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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工作必须更好地发挥服务中心工作、服务领导决策的作用。为此,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向市人民政府报送信息是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的重要职责
  (一)政务信息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及时、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政府工作运行情况和社情民意,为市委、市政府统揽全局、正确决策和指导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工作,使其真正成为向领导反映情况的重要渠道和沟通情况的重要窗口。
  (二)各级信息部门要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跟踪经济运行情况,反映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促进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的情况;反映经济调节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关注市场体系建设和规范市场秩序情况,反映依法监管市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社会管理工作,反映可能影响社会秩序、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的情况和问题;关注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反映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提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跟踪反映相关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其他与政府工作紧密相关的重要情况。对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决策和部署,要及时反映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广大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实施决策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对领导作出的重要批示,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三)各级信息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注和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根据政府重点工作和领导需求,经常研究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善于从文件及会议精神中、从客观情况的发展变化中了解领导的信息需求,增强上报信息的针对性,为领导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二、坚持及时、准确、全面、规范报送信息的原则
  (一)报送信息要及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需要市人民政府及时掌握、立即处置的重要情况和紧急信息,要迅速收集上报。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随时报送,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后果以及吸取教训、开展工作的情况。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报送。
  (二)报送信息要准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向市人民政府报送的信息要实事求是,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反映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反映困难的信息要实在准确。要加强对上报信息的核实,做到准确无误。
  (三)报送信息要全面,确保信息的完整性。要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防止以偏概全。要加强对情况的综合,多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的信息。要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
  (四)报送信息要规范,确保信息的可持续性。要严格规范信息的搜集、编辑、审核、报送等程序,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本级政府或部门的办公室领导审核、签发;编写信息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用词规范,要素齐全,逻辑严密,条理清楚。
  三、进一步提高上报信息的质量
  (一)坚持反映大事要情。加强信息采集、编辑的组织工作,切实做好信息的筛选和归纳整理,上报信息要精选精编,认真把好信息出口关,多为领导提供有决策参考价值的信息。
  (二)认真抓好信息调研。要善于从动态信息中找线索、选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注意研究和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提供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信息调研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力求多出调研成果。
  (三)创新信息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市领导对信息的需求,加大落实市领导批示反馈信息采编力度,强化重要情况跟踪、反馈落实制度;要注重提高信息报送的采用率和市领导的批示率;要不断拓宽各种信息渠道,拓展信息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四、切实加强政务信息的基础建设
  (一)建立健全信息工作机构。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依据上级政府信息部门的要求和本级政府的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向上级政府报送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信息,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工作交流和培训活动;做好所属单位信息工作的指导和推动。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定期检查信息网络工作情况,扩大信息网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网上运行质量和运用网络收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网络系统灵敏、高效、安全、畅通。
  (三)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不断改善工作条件;要为信息工作机构配置网络设备,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要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干部交流等方面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条件。
  五、不断提高信息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下大力量抓好信息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一)报送信息审核制度。向市人民政府上报政务信息必须由办公室分管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审定签发,紧急重大信息报送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的3小时。
  (二)领导批示督办反馈制度。市领导在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刊物作出批示后,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抓好督办落实工作,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三)重要信息约稿制度。根据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需求,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将向有关部门和单位约稿,承接任务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按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上报。
  (四)信息采用每月通报制度。按照政务信息质量评价办法,对政府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上报信息的情况,每月实行计分考核,予以通报。年终汇总情况作为单项考评结果计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
  (五)评比表彰制度。每年评选政府系统优秀信息工作单位和优秀信息工作者,并进行表彰。
  六、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
  (一)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信息工作的指导,定期对信息工作进行分析;给信息工作人员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经常选择一些领导同志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要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的交流,充分调动和保护他们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都要按照信息工作岗位人员素质的要求,配齐信息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网络建设,不断优化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制度,适时开展信息工作交流和培训;及时总结信息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对信息工作相对薄弱的单位加强有针对性的指导,不断促进信息工作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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