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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决定
有关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授予你公司等5家公司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请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财政部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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