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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欧洲施特劳斯圆舞曲交响乐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58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苍明文化有限责任公司邀请欧洲施特劳斯圆舞曲交响乐团一行57人,于2008年12月21日至2009年1月12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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