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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宣武区西草厂街前青厂胡同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12月5日起,宣武区西草厂街(椿树园小区西侧路至东椿树胡同)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前青厂胡同(椿树园小区西侧路至东椿树胡同)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特此通告。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示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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