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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广元市2008年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工作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财政局《广元市2008年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工作安排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广元市2008年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工作安排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好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以下简称“互助资金项目”)工作,缓解我市贫困村发展资金紧缺的矛盾,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提高贫困村村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能力,构建贫困村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工作的指导意见》(川财农〔2008〕27号),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工作安排方案〉的通知》(川开发办〔2008〕49号),以及《四川省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操作指南》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帮助贫困村建立互助资金管理组织(以下简称互助社),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量,有效缓解贫困村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创新扶贫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扶贫资金与农民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有效方式,促进贫困村各种生产要素的整合,提高贫困村生产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提高贫困村农户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增强村民之间互助合作精神,提升农村精神文明程度,逐步培育专业合作组织,加快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步伐。
  (四)总结经验,探索路子,培育典型,示范推广,逐步在全市有条件、有需要的贫困村推行互助资金项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民主管理。以党和国家关于“三农”问题基本政策和方针为指导,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以社区稳定和发展为出发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有效监督下,立足于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建立以村民自愿参与、民主管理、互助合作的村级互助资金。
  (二)坚持广泛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参与,发动贫困村广大群众讨论形成互助资金实施方案,达到群众通过、共同遵守、相互监督、自我管理的目的,实现项目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贫困优先。从制度上保证贫困户优先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首先要保证贫困户顺利入社;其次要保证入社贫困户能加入互助小组;第三要保证绝大多数贫困户能顺利借款。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制定项目方案、确定贫困户名单、借款发放、使用与回收、财务开支等环节,都要将过程和结果向全体村民公示,让村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广元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市项目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各项目实施县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将该项工作逐级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启动培训与项目村选择
  1.互助资金指标分配方法
  (1)县区申报。各县区根据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申报2008年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的通知》(广财农〔2008〕15号)文件要求,自愿申报2008年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指标。
  (2)综合评定。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根据各县区申报2008年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指标的情况,对各县区项目执行能力、财政配套能力、扶贫工作任务轻重、贫困人数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评价后,确定各县区项目指标。
  此项工作已于2008年3月底完成,省下达我市2008年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指标50个。指标分配情况为:苍溪县14个、剑阁县9个、青川县7个、利州区12个、元坝区3个、朝天区5个。
  2.确定预选村
  (1)预选村数量:各县区分别按市上下达指标数的2倍确定预选村数量。
  (2)预选村条件:一是纳入全省十年扶贫规划的扶贫工作重点村;二是预选村应相对集中;三是有信贷需求且不能得到满足的村;四是群众有发展愿望,积极性高,村风民风淳朴,村两委组织机构健全并具有较强组织能力的贫困村;五是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的贫困村;六是优先选择贫困程度深的村。
  3.市级培训
  (1)目的:进一步提高对互助资金项目工作的认识,明确工作思路、工作步骤和方法,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讲解讨论,提高县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方法:在征求县区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召开项目启动会议,以会代训。
  (3)参加人员:县区扶贫办、财政局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村级培训主讲人)。
  (4)内容:村社发动与参与式工作方法运用;交流工作方法及经验,并对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进一步宣传解释《操作指南》的部分条款等。
  4.县区预选村参与式工作方法及动员培训
  (1)目的:①使参训者认识和了解互助资金的概念、目的、原则等情况;②使参训者了解和掌握基础调研的方法和内容;③使参训者了解和基本掌握参与式扶贫理念和方法。
  (2)方法:讲解、案例介绍、小组讨论等。
  (3)参加人员:预选村的乡镇负责人、分管领导和驻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等。
  (4)主要内容:项目宗旨、目标和原则;互助资金基本知识和理论;村社发动与参与式工作方法运用;基础调研的方法和内容;
  5.对预选村进行基础调研
  (1)目的:在了解预选村的基本情况,实施项目可能性和可行性,资金需求和使用、管理意愿的基础上,形成该村的竞选方案。
  (2)方法:通过召开党员干部会、村民大会,院坝会、小组会、到村入户等形式宣传项目,做到项目家喻户晓;组织村民分析和讨论制定本村竞选方案。
  (3)参加人员:乡镇、村参训人员、村民。
  (4)主要内容:①宣传互助资金的基本知识和要求;②了解和分析预选村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社会、经济情况;③调查分析预选村村民金融需求、生产性资金来源渠道,以及实施项目可行性、管理意愿和要求;④民主讨论制定本村竞选方案。
  6.竞争定村
  (1)目的:通过公开竞争在预选村中产生项目村。
  (2)方法:①县区扶贫办牵头和相关单位、技术人员组成评审组,县区扶贫办组织评审组制订评审细则;②评审组按照竞选评审细则,在预选村中开展竞选,并现场公布成绩。③按照成绩排序确定项目村。
  (3)参与人员:县区扶贫办、评审组和各预选村每村3名代表。
  7.各县区需要报送的资料:
  (1)3月底前上报工作实施方案;
  (2)4月10号前报送基本情况调查表和预选村名单;
  (3)4月20号前报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已选定村名单以及下阶段安排的初步时间。
  (二)第二阶段:项目准备
  1.项目启动培训
  (1)目的:让项目乡镇、项目村相关人员详细了解互助资金项目理念、参与式工作方法运用、互助资金组织发育、操作程序以及管理要求等。
  (2)方法:县区扶贫办工作人员讲解,小组讨论、练习;市派员指导。
  (3)参与人员:竞选确定的项目村及所在乡镇负责人、分管领导和驻村干部,村两委主要成员。
  (4)内容:①项目工作要求;②项目宗旨、目标和原则;③村社发动与参与式方法运用;④互助资金基本知识和理论;⑤互助资金组织、操作方法、管理制度以及风险防范等;
  2.宣讲项目
  (1)目的:村社成员对互助资金的概念、目的、原则、相关的政策和操作方法有基本了解,对项目和自身利益的关系有基本认识。
  (2)方法:乡镇、村干部召开村两委扩大会、分社群众会讲解项目。
  (3)参加人员:县区扶贫办人员、乡镇项目工作站人员、村社干部和全体村民。
  (4)主要内容:
  ①制定项目工作方案:项目乡镇、村根据项目村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向县区扶贫办报批;
  ②召开村两委扩大会: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等村组干部、已有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选举时产生的代表)和30%以上妇女代表参加。乡(镇)介绍项目的目标、内容、工作方法和步骤,并以大字报的形式在村内公布;讨论成立项目村互助社筹备小组(3-5人)。按照每5户1名的比例,在现有村民代表的基础上增补村民代表(按照农户分类进行增选,优先关注妇女当家户和贫困户),在村内公示。
  ③召开分社群众会:乡(镇)、村筹备小组宣讲项目的目标、内容、工作方法和步骤,各村社根据实际情况初步确定本村农户分类及贫困户名单,宣布筹备小组、农户分类和增补农户代表,并对农户分类和增选代表进行再次确认。对筹备组组成人员、农户分类情况、农户代表在村内公示。
  3.制定方案
  (1)目的:了解村民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初步意愿和想法;与村民协商社区资金运作方案,达成共识;
  (2)方法:由乡镇、村干部讲解方案的主要条款;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征求村民意见,组织村民讨论。
  (3)参加人员:县区扶贫办人员、乡镇项目工作站人员、村互助社筹备组和村民
  (4)工作步骤:
  ①结合项目村的实际,乡镇、村筹备小组在县区扶贫办指导下,制定项目初步方案,并印制宣讲提纲。
  ②第一次全体村民大会。由乡(镇)、村筹备小组宣讲项目初步方案,分发宣讲提纲,宣布农户分类、村民代表名单和其负责联系的农户。
  ③全体村民大会结束后,村民代表向所负责联系的农户宣讲项目并收集农户对项目初步方案的意见。
  ④召开村民代表会。将村民代表按妇女、贫困户和其它户分成三组,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讨论项目初步方案。汇总三组村民代表意见,全体村民代表讨论形成社区项目方案。
  ⑤召开第二次全体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本村项目方案(正式稿)。
  4.组建互助社
  (1)目的:建立村级社区互助社作为社区资金的操作机构,并在当地民政局注册成为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通过组建互助小组,初步形成农业技术相互传递、市场信息相互交流、生产生活相互帮助、邻里矛盾相互化解、经济责任相互担保的互助共同体。
  (2)方法:①村民按项目正式方案自愿申请入社,缴纳互助金;②筹备组在县区扶贫办、乡镇项目工作站协助下按照民政注册的要求,以正式方案主要内容为依据,编写本村《贫困社区互助社章程(草案)》;③按照入社社员讨论形成的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理事会;④由乡镇、村筹备组按注册要求登记注册;⑤组建互助小组;
  (3)参加人员:乡镇项目工作站人员、村筹备组和村民。
  (4)工作步骤:
  ①筹备小组发动和接受村民入社申请、接收村民缴纳的互助金并登记造册、村民入社公示;
  ②根据正式方案,制定互助社章程(草案);
  ③筹备小组在全村常年在家并有发展生产能力的农户入社和贫困户入社均不低于80%的情况下,召开全体社员大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通过选举办法和《贫困社区互助社章程》,并在村内公示;
  ④通过海选逐一选举产生理事长、执行小组长和监督小组长等互助社管理人员,并在村内公示;
  ⑤筹备组向扶贫办提出成立贫困社区互助社申请,报县区扶贫办审批;
  ⑥筹备小组把工作移交给选举产生的互助社理事会,理事会按照民政注册的要求,在民政局登记注册贫困社区互助社;
  ⑦互助社理事会制定各项内控制度和管理办法;
  ⑧社员自由组建互助小组,采取措施确保贫困户加入小组,签订联保协议;
  ⑧贫困社区互助社在当地信用社开设专户;
  ⑨印制放款、收款和相关管理凭证及表册;
  ⑩市、县财政局配套资金划入财政专用户;互助社经市、县检查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局将资金的60%划入互助社账户。
  5.各县区需要报送的资料:
  (1)5月20日前报送示范村的基本概况、互助社章程、理事会成员分工与岗位职责,内部管理制度等;
  (2)5月2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第三阶段: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培训:
  (1)目的:互助社理事长、执行小组长、出纳、会计、监督小组长熟悉资金发放和回收程序、掌握项目监测程序及办法,财务人员掌握项目核算办法知识。
  (2)方法:分市、县区二级培训,讲课与示范相结合。
  (3)参加人员:市级对县区管理人员、示范村的乡镇项目管理人员和互助社理事会成员开展项目管理培训。每个示范村5名,包括理事长、执行小组长、监督小组长、会计、出纳;县区对项目村所在的乡镇工作站人员、财务人员、互助社理事长、执行小组长、出纳、会计、监督小组长进行培训。
  (4)培训内容:
  ①互助资金的管理;
  ②资金的发放与回收;
  ③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④项目监测。
  2.放款前准备工作
  (1)目的:为首批借款发放提供保障。
  (2)参加人员:县区扶贫办、乡镇项目工作站人员、村理事会成员和社员。
  (3)责任人:县区扶贫办、乡镇及村理事会人。
  (4)工作步骤:
  ①县区扶贫办与县区组织部衔接,了解计算机远程培训系统配备情况,对无计算机的村由县区统一配置计算机,并添置必要的办公设施;
  ②县区扶贫办协助村互助社印制相关表册;
  ③互助社完成管理系统基本信息录入;
  ④互助社确定首次放款时间,并报县区扶贫办;
  ⑤互助小组审核小组成员借款申请;互助社执行小组按照章程审批借款申请,并公示。
  ⑥互助社开展农户需求调查、协调业务部门在放款日提供服务;
  ⑦启动首批放款,提供需求服务。
  3.项目管理
  (1)互助社互助资金正式运作,包括放款前审批、放款、收款及项目管理等;
  (2)县、乡组织检查每个互助社是否照章办事;
  (3)互助社运转正常,首批资金拨付3个月后可以拨付其余4O%资金;
  (4)省、市进行随机抽查。
  4.开展管理软件培训
  (1)项目正常运行后,在有条件、有需求的县区,省组织专家对互助社理事会相关成员进行项目的管理软件培训;
  (2)各县区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上报培训计划或方案,由省统筹安排具体培训。
  5.各县区需要报送的资料:
  (1)每月10日前报送各类管理报表;
  (2)分析报表中的异常现象,提出工作措施;
  (3)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总结。

附件:广元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兴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国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丕忠 市财政局局长
      孙潮泉 市扶贫办副主任
  成 员:李兴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
      梁峻烽 市扶贫办副主任
      胡光林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白淞尹 市民政局副局长
      贾清枝 市农业局副局长
      段晓明 市水利农机局副局长
      王光元 市畜牧食品局副局长
      罗兴原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自民 市妇联副主席
      吴超国 省农村信用联社广元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由梁峻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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