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宣汉县、大竹县、渠县人民政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确定我市为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市,建设期两年(2008年―2009年),项目总投资62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已下达2500万元),地方配套投资1250万元。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国家大型优质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各项目县要在2008年、2009年落实地方配套资金500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其中宣汉县158万元(2008、2009年各79万元);达县128万元(2008年、2009年各64万元);渠县118万元(2008年、2009年各59万元);大竹县96万元(2008年、2009年各43万元)。
为保证我市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请各项目县在每年6月30日前,将地方配套资金分年度存入市商基办专户。对未按要求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的,将根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削减该县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度。
联 系 人:罗明、苏奎,联系电话:2392411
收款单位:达州市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达州通川支行
帐 号:04299068091001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