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地产局《铜陵市旧住宅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铜陵市旧住宅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建设部《关于开展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的指导意见》(建住房(2007)109号)及省建设厅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这一民生工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旧住宅区改造,有效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让旧住宅区的居民共享城市建设与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成片配套、科学合理、因地制宜、高效务实、公开透明、监督到位。
2.统筹兼顾、分步实施、集约用地,改造与整治相结合,尊重民意,以人为本,惠及市民。
(三)总体目标
利用5年左右时间,把我市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包括偏远厂矿区)基本改造完毕,彻底改变旧住宅区环境面貌,实现房屋配套设施齐全、环境整洁美化的宜居目标。
二、全市旧住宅区现状
自1985年实行房地产综合开发以来,市中心棚户区已基本得到改造。2003年以来,通过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鼓励困难企业利用或置换土地组织职工集资建房,加快安置房建设,我市共解决4500多户居民住房困难,但仍有约2.4万户家庭,居住在危旧房、棚户区和城中村中。居民反映强烈,亟需改造。
(一) 旧住宅区分布情况(详见附表)
区 划 户 数 面积(万m2) 备 注
铜官山区 10156 21.5 未填报的房屋面积未估算统计在内
狮子山区 5442 25.4
郊区 5694 28.5
铜陵县 800 3.7
边远厂矿 1731 8.2
合 计 23823 87.3
(二)旧住宅区住房状况
1.房屋年久难修。多数为上世纪60、70、80年代甚至是50年代初建造的平房。如铜矿老居民区大多为上世纪50-60年代建造的平房;五松新村多为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建造的砖混低层楼房;市郊区"两矿一公司"(原大通煤矿、五峰山煤矿、碎石岭煤矿)职工居住区,50年代建造的土砖房有12栋,60年代建造的土砖房有35栋,70年代建造的土砖房有72栋,80年代建造的砖木房30栋。这些房屋无法按常规整修。
2.建筑标准低。大部分房屋为砖木结构,有的甚至为泥土垒墙。披厦、简易房相连,建设布局杂乱,阴暗狭小,房屋无基础配套设施,居民生活用水明沟排放,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
3.面积偏小。居民家庭住房面积多数约35-40m2左右。
4.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年久失修,天棚变形,墙体开裂,屋面多处漏雨,有的雨水倒灌,有的地基下沉,电线老化,电线电话线乱拉乱挂,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三)居民类别
大多数居民是有色、铜化、轻工、商业、312队、港务、华源、物资、粮食等老企业或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多数50、60年代参加工作,工资收入不高,经济条件差,家庭人口多,有的三代同堂,大多买不起住房。另有部分转户农民,如杨村区域有约750户转户农民。
三、改造范围和项目 (一)改造范围 全市的危旧房(包括零星的)、棚户区、城中村,包括偏远厂矿区住宅,属于改造范围(详见附表)。 (二)改造项目 经调查,初步确定以下改造项目: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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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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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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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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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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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办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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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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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
房屋建筑 面积 (万m2)
|
1
|
老铜矿住宅区
|
|
1273
|
9.2
|
有色公司
|
有色铜冠 地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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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 市规划局 市建委 市房地产局 各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有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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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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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松新村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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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1029
|
6
|
待定
|
待定
|
3
|
杨村区域
|
|
750
|
|
待定
|
待定
|
4
|
露采区域
|
50
|
750
|
3
|
待定
|
待定
|
5
|
扫把沟棚户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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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2303
|
9.3
|
待定
|
待定
|
6
|
横港区域
|
58
|
540
|
2.2
|
待定
|
待定
|
7
|
冬瓜山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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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1611
|
6
|
待定
|
待定
|
8
|
立新煤矿区域
|
131
|
1398
|
5.8
|
待定
|
待定
|
9
|
新华山矿 (原鸡冠山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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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700
|
|
待定
|
待定
|
10
|
凤矿区域
|
201
|
1305
|
6.6
|
待定
|
待定
|
11
|
铜山镇区域
|
301
|
2026
|
6.6
|
待定
|
待定
|
12
|
二冶区域
|
151
|
800
|
3
|
待定
|
待定
|
13
|
狮子山老区区域
|
146
|
1761
|
5.8
|
待定
|
待定
|
14
|
建华新村区域
|
41
|
320
|
1.3
|
待定
|
待定
|
15
|
新城区城中村区域
|
|
300
|
|
待定
|
待定
|
16
|
扫把沟城中村区域
|
|
810
|
|
待定
|
待定
|
17
|
集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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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矿第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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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
|
顺矿管委会
|
顺矿管委会
|
原铜钢公司
|
|
402
|
|
铜钢公司 管委会
|
铜钢公司 管委会
|
亚星焦化
|
|
570
|
|
亚星焦化
|
亚星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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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两矿 一公司
|
290
|
1800
|
3.1
|
郊区政府
|
郊区专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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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队
|
55
|
421
|
1.8
|
812队
|
812队
|
铜陵车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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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2289
|
11.37
|
铜陵车辆厂
|
铜陵车辆厂
|
321队
|
|
100
|
|
321队
|
321队
|
合?? 计
|
|
24362
|
|
|
|
|
四、改造方式
旧住宅区改造根据城市规划、房屋产权、居民单位情况、居民意愿等因素,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或几种方式相结合:
(一)成片开发改造
对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或城中村,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的,就地实施整体成片改造开发,自求平衡,并配套建设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二)就地组织集资建房
对边远厂矿和其他困难企业的旧住宅区,符合集资建房条件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由单位组织职工在自有土地上开展集资建房。
(三)异地成片建设
对虽属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或城中村,但规划用地性质为非住宅的,原土地由国土局收储,另行安排建设用地成片建设,并配套建设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四)拆迁安置
对非成片危旧房或城中村等,规划用地性质为非住宅的,通过征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旧住宅区改造项目等进行异地补偿安置;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的,可结合小区综合整治,由负责该小区综合整治的单位实施改造和拆迁安置。
五、支持政策
(一)土地供应政策
旧住宅区改造中的土地视具体项目情况,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方式供应:
1.公开出让。成片改造、异地成片建设项目,土地原则上由市国土局收储后公开出让,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市场化运作。
2.出让与部分行政划拨相结合。对于原建筑密度很大或配套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比例较高的改造项目,由市政府主导,多渠道筹集资金,确定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土地实行出让与部分行政划拨相结合,如出现资金缺口,则由财政给予补贴。
3.行政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项目,土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4.集资建房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使用单位自有存量土地。
(二)税费优惠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对旧住宅区改造项目视情况适当减免。
(三)拆迁安置
在我市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困难群体予以适当放宽,适度增加安置面积以及补偿费、搬迁费、过渡费等费用,给予优惠安置政策,保障住有所居。
(四)资金筹措
多渠道筹措资金,除各级财政给予支持外,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国债资金。
六、实施步骤
从2007年8月份开始,总体分为准备、实施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7年8月至2007年12月)
1.调查摸底。通过各区政府和各大型企业填报调查表的方式,初步摸清基本情况。
2.建立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保障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3.建立相关制度。针对改造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实际出发,建立相关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4.宣传发动。召开全市旧住宅区改造工作有关会议,进行部署,落实目标,明确责任。利用相关媒体,以新闻视点、专题介绍、政策解答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发动等工作,使旧住宅区改造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二)实施阶段(2007年11月至2012年10月)
1.统一规划,总体部署,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根据前期调查摸底的情况,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旧住宅区现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考虑居民意愿,坚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编制旧住宅区改造项目库,具备条件的项目先行启动。
2.加快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推进已启动的老铜矿住宅区改造、郊区"两矿一公司"改造和顺矿、原铜钢公司、亚星焦化集资建房等项目实施进度。
3.尽快启动主城区旧住宅区改造工作。继铜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之后,尽快启动实施露采棚户区、五松新村危旧房区、杨村城中村以及滨江区域棚户区改造工程,计划用3-5年左右时间改造完毕,打造我市主城区旧住宅区改造的亮点,其中2008年开工面积不少于20万m2。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
七、组织领导
旧住宅区改造是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旧住宅区改造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坚持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地产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旧住宅区改造的规划与年度计划,拟订改造的政策、措施、运作程序和建立日常工作制度等,负责改造项目的确认和报批、编制项目库以及项目的协调运作、实施,承办例会等,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督查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旧住宅区现状调查摸底,编制辖区内改造项目的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拆迁、建设等过程中的问题。
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旧住宅区改造工作。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单位负责按期、保质完成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