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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市县建设用地审批联网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年初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26号)要求,今年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建设用地联网审批。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完成,经厅领导同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省市县建设用地联网审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省市县建设用地联网审批是实现国土资源管理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是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途径,是信息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从2007年10月1日起,所有市级上报省厅的建设用地项目电子材料都必须通过网上报送,省厅将不再受理电子光盘;2008年1月1日,县(市、区)级上报省厅的建设用地项目电子材料也只通过网上报件、受理。为此,各市局要组织好所辖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抓紧时间开展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按月上报市县级联网的工作进度情况  
   市、县级建设用地联网审批中的电子材料报送软件由省厅统一配发;市县级间的网络线路联接由各市局组织实施。市县联网工作分为组网方式选择、联网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市县网络调试、市县联网成果检查、省市县网络联调、试运行和项目验收八个阶段。组网方式分租用专线和利用市县政务外网线路两种情况,联网方案确定后报省厅信息中心备案,这两项工作必须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设备采购须于6月底前完成,网络调试须于7月底前完成,联网检查须于8月底前完成。9、10月由省厅信息中心组织人员逐市进行省市县三级网络联调,11月份开始试运行, 2008年1月份进行验收。各市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将联网工作分管局长、部门负责人、日常联络人名单和联系电话报厅信息中心,并于每月底将本市与所辖县(市、区)局的联网工作进度情况进行上报(见附表一)。县级联网设备配置要求见附表二。  
   三、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此次联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省、市、县三级,协调工作量大,技术难度高,省厅信息中心要做好指导、检查与督促工作。各市局要安排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在联网方式上,一个市级所辖范围必须采用统一的方式进行联网,即或采用租用专线联网,或采用市县政务外网线路联网。还没有租用专线方式进行联网的,要积极与当地政府信息中心联系,确保能按时完成联网任务。对采用市县政务外网线路方式联网,按照上述时间要求有困难或风险的,市局要抓紧、果断采用租用专线方式进行联网,以免影响整个项目建设进度。已经采用租用专线的,要积极与当地市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待条件成熟后,再迁移到市县政务外网上。   
   厅信息中心联系人:屠龙海  
   联系电话:0571—88877551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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