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制订了《威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威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安委会通知(鲁安办发〔2008〕3 号)要求,自1月16日至2月1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方式和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以部门、行业检查为主,采取督查、抽查、暗访等形式进行。重点检查监管职责到位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两严、七盯、四派驻”工作落实情况;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监控情况;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应急救援预案和器材配备情况等。
二、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抓好地下矿山、露天采石场、尾矿库等重点矿山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督促地下矿山企业加强对地下矿山冲击地压、矿体稳定性、塌陷区的检查和监控,加大井下排水、通风、供电、提升和运输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力度,严防冒顶、塌方、窒息、火灾和坠落等事故发生。督促露天采石场坚持台阶开采标准要求,防止发生塌方、滑坡和落石伤亡事故。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尾矿库巡回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尾矿库事故隐患,保证尾矿库设施和坝区人员安全。加强对矿山企业爆破器材贮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违规使用爆破器材的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安监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
(二)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针对部分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生产、储存企业存在的忽视安全管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要从源头上实行严格监控,防范因雨雪天气、路况变化造成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春节期间,要督促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落实停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市区、开发区要安排驻厂安全监督员,实施驻厂监管,严控药物配制、混合、压药、造粒、筛选、装药等危险工序,严禁在销售旺季盲目超时、超计划或超资质生产。加强经销资质审核和管理,督促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守法经营、安全经营。严格烟花爆竹运输手续审批,规范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杜绝超载、混装、私运等现象。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管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燃放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燃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燃放安全。认真做好焰火晚会的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审查燃放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燃放资质、燃放人员是否经过技术培训、燃放场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性能是否合格等,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供销社、工商局)
(四)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制订科学周密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认真落实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超速行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安全畅通。抓好铁路、航空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保证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重点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船、旅游船等重点船舶和刘公岛旅游航线、大连客运航线的安全监管,督导海运企业严格执行船舶适航天气管理制度,严禁船舶超抗风等级出港。严格车站、机场、港口的安全检查,严禁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车、船、飞机。要针对降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认真制订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不出问题。(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交通局、经贸委、公安局、海事局、刘公岛管委、铁路局、民航局、港航局)
(五)消防和冬季防火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抓好商场、集贸市场、学校、敬老院、医院、影剧院、游戏厅、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多产权(多家合用)建筑物、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确保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备可靠有效,疏散通道畅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加强对林区的巡查,在进山道口控制好各类火源,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严防节日祭奠造成火灾。(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公安消防分局、教育局、民政局、建委、林业局、卫生局、文化局、旅游局、贸易办)
(六)渔业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冬季生产实际,深入渔业生产单位、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渔港为重点,严格渔民持证上岗、渔船安全救生设备配备和渔船进出港签证制度,严把渔船适航出海关。对不符合适航规范的渔船要依法禁止离港,杜绝渔船带病出海生产。加强对渔民的安全教育,督促渔民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三防”措施,增强其防范意识。对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海洋与渔业局)
(七)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做好建筑施工、燃气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安全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好施工现场防坍塌、防坠落、防火、防风、防冻和防中毒等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建委)
(八)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对中小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并认真组织整改。寒假前,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一次以防火、防中毒、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教育局)
特种设备、水电供应等其他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监管部门,也要增加一线力量,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安全运行。
三、有关要求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涉及面广、时间紧、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要以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抓手,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要针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特点、工作重点、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必须马上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要建立健全隐患整改台账,对事故隐患跟踪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制定和落实专项应急预案,派驻专人实施24小时监控,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企业,要坚决撤离工作人员,并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无法整改的,要依法吊销其相关行政许可证照,予以关闭。
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务于2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时江涛,联系电话:5234309,传真:5234308)。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汇总后报市政府和省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