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不含县级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对涉嫌非法证券活动进行性质认定;指导各行署、市政府建立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机制、做好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协调解决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加强有关部门、各地区间信息沟通与交流。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利民(副省长)
副组长:吴锦荣(省政府副秘书长)
曹殿义(黑龙江证监局局长)
何剑平(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魏松贤(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姚洪泽(省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孙邦男(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玉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吴隆文(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吕 岩(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
杨春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玉臣(黑龙江银监局副局长)
许延滨(黑龙江证监局副局长)
周雪保(黑龙江证监局副局长)
那洪生(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副行长)
黑龙江省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黑龙江证监局。
办公室主任:曹殿义(兼)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