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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林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在全国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的部署要求,省厅制定了《辽宁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
辽宁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省森林资源管理系统作风建设,促进保障全省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在全国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的通知》(林资发〔2007〕126号)和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全省森林资源管理系统干部素质,提高系统效能,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履行职责能力为根本目的,结合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努力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和业务保障,推动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党的作风建设的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做到政治坚定。
  加强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和要求,不断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的自觉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符合本地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加强业务素质建设。坚持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森林资源管理业务知识,结合岗位职责,加强文化素养和岗位技能训练。学习计划落实、学习空气浓厚、教育培训经常、坚持学以致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断提高。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行政权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各项许可、审批权力的正确行使,做到有着必问,有错必纠,维护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加强作风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重点是采伐限额审批、征占用林地审批、乱摊派乱收费等问题。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为群众办实事,解决林改后林业职工和林农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单位形象好、基层群众满意。坚持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道德观的理论,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诚实守信。
  二、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步骤:
  (一)集中学习阶段(7月1日-7月20日)。各地、各单位统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有针对性地选学森林资源管理、林政执法和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制度和规定。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7月30日)。结合省厅组织开展的“绿盾二号行动”,对林地、林木、木材运输管理的行政许可、审批和林政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警示教育阶段(8月1日-8月10日)。针对少数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和林业基层干部失职、渎职,违规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违规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为违法者提供虚假林权证明等现象,在森林资源管理系统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开展渎职违法违纪案例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切实把发生在林业系统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四)整改建制阶段(8月11日-8月31日)。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根据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资源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措施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省林业厅成立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领导小组。省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林业厅纪检组长张志茹任组长,成员单位有厅监察室、人教处、机关党委、资源处。办公室设在资源处。各市林业局都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做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监督和协调。各市县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扎实推进
  各市林业系统的资源林政管理部门、调查规划设计部门、木材检查站都要按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全程参加,自觉接受教育。林业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
  (三)加强联系,及时上报情况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与省厅资源处沟通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各市每个阶段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省厅通报情况。活动结束后各市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报告,于9月5日前报厅森林资源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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