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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湖泊资料整编总体工作大纲》的通知

各有关市水利(务)局:
为保证我省湖泊资料整编工作规范、高效、有序,我厅编制了《江苏省湖泊资料整编总体工作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湖泊资料整编工作是湖泊保护和管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有效支持我省湖泊保护与管理工作开展、进一步提高湖泊保护与管理工作水平、支持科学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市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按照《大纲》要求成立湖泊资料整编工作领导小组和湖泊整编项目组。
  二、各市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大纲》精神,对《大纲》有疑惑的,应及时与我厅沟通。各湖泊在具体整编过程中,应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针对各湖泊实际情况,可对《大纲》规定整编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三、抓紧开展湖泊资料整编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省管湖泊资料整编工作。我厅将在近期组织制定整编内容和格式,届时下发各市。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主动按照《大纲》进度安排,做好资料收集、初步整编、审查等工作。在做好所辖湖泊资料整编的同时,积极配合我厅做好复审、汇编、数据库建设及省管湖泊资料收集等工作。
  四、为保证湖泊资料整编工作开展及时掌握湖泊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市将湖泊资料整编工作领导小组和湖泊整编项目组名单于本月25日前报我厅湖泊资料整编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于每月30日上报资料整编工作进度。
  联系人:刘劲松,电话:025-86338079,传真:025-86619756,邮箱:jsliujs@163.com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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