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工作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五项工程”切实解决我省农村基础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和《佛山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2006-2010年)》,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我市教育装备工作适应佛山教育现代化的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装备工作,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以提高使用效益为抓手,以课程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力度,提高教育装备发展水平,推进教育装备均衡发展,不断增强教育装备对教育的服务能力,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条件保障。
二、基本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标准,到2010年,全面完成实验室(含附属用房)、功能场室、图书馆(室)、体育场地器材、教育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具体目标如下:
(一)加快推进实验室及教学仪器设备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普通中学理科实验室和小学科学教室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 0385-2006)中“规划建议”的数量要求进行设置和建设。
新规划建设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设置通用技术实验室和物理、化学、生物数字化探究实验室各1-2间。现有普通高中学校可通过原有实验室和功能室增配通用技术、数字化探究实验等仪器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教学仪器配备要按照教育部2000年颁布的《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Ⅰ类标准配齐。其中新课程教学需要增加的教学仪器按2004年《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样本学校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进行配备。初中学校教学仪器按照教育部2006年颁布的《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进行配备。每所学校至少建有配备数字化探究实验仪器设备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各1间。小学教学仪器按照教育部2006年颁布的《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进行配备。每所学校至少建有配备数字化探究实验仪器设备的科学教室1间。
(二)加强功能室及设施建设和改造,满足教学现代化的需要
中小学功能室配置按照2004年《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样本学校装备标准(试行)》、《广东省初级中学教育装备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小学教育装备标准(试行)》要求执行。其中语言实验室可由具有语音教学功能的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替代;计算机资料室、工作室和软件制作室可合并设置。
(三)大力推进图书馆(室)及藏书的标准化、正版化、数字化建设
到2010年,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图书馆生均藏书量分别达到50、30、20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为藏书量标准的
1%以上;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报刊总数分别达到150、70、50种以上(不含班级和个人订阅),教学参考书、工具书分别达到250、150、100种以上。普通高中学校每1000名学生配备1间多媒体电子阅览室(每间配备50台以上学生用多媒体计算机,下同),初中学校建有1-2间多媒体电子阅览室,小学至少建有1间多媒体电子阅览室。
(四)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落实我市《关于加快数字化教育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佛教规〔2004〕14号)的要求,大力推进数字化教学环境建设,完善校园网络、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等信息化教学设备设施建设,加强学校行政管理、教学服务等应用软件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层次整合,提高教育信息化的综合效益。到2010年,中小学每500个学生配备1间标准多媒体网络教室(以1人1机为原则按最高班额配备),教师每人1台计算机,逐步实现校园办公自动化、通讯网络化、教学现代化、资源数字化。
(五)重视和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建设和配备工作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新学年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07〕8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建设。其中,运动场地要按照生均面积,小学不低于11.6平方米和中学不低于10平方米的标准(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4.3平方米)进行建设和改造。体育器材和设施按照2005年《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GB/T 19851.1-2005)进行配备。
(六)进一步提高教育装备人员专业化水平
对从事中小学实验工作的人员(下称“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教育装备人员逐步实行职业化、专业化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装备人员素质,建设一支与教育现代化、信息化相适应的教育装备队伍。
三、重点任务
(一)以深化课程改革为核心,全面推进教育装备事业的发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装备的规范和标准,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科学合理地制订教育装备建设规划,优化配置各类场室和设备设施,大力推进教育装备建设,确保我市教育装备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和示范性高中建设工作,创建一批实验室建设示范学校和示范性图书馆(室)。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育装备的差距,促进教育装备均衡发展。着力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小班化教学”、普通高中选修课程或人数变化造成教育装备不足的问题,力争使广大师生享有平等的教育装备资源。教育装备机构要严格执行教育装备建设规范和标准,制定教育装备采购和建设工作审批制度,积极深入学校进行指导,力促教育装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中小学校要注重优化实验场室设置和设施配备,特别是结合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和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加强教育装备的建设、改造和管理,确保教育装备满足课程改革的需要。
(二)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提高教育装备使用效益
1、充分利用实验室和教学仪器设备,开足开齐实验课程。努力提高实验设备设施的使用率,积极为学生研究性学习、协同性学习的开展创造条件。通过增加开设学生选修实验课程,提高实验课的分组率等措施,强化学生实验技能的训练。到2010年,学校演示实验开出率要达到100%;分组实验的开出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学校要达到100%。
2、有效发挥学校功能场室作用,广泛开展艺术、科技等第二课堂活动,确保学生每人每周不少于1次的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和营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3、积极发挥图书馆(室)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功能,举办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创建“书香校园”,开设学生阅读指导课,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提高图书的借阅率和使用率。图书馆开放时间每周应不少于40小时,平均每个学生每年借书15册(次)以上。
4、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设施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中的优势作用,优化课堂教学,努力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效益。立足于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认真做好信息资源向师生开放的工作,积极开展信息技术环境下的自主学习、协同学习、研究性学习与综合实践活动。
5、重视发挥体育设施对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作用,做好体育设施的开放工作,为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提供有利条件。开足开好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至少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体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师生文娱生活,促进师生身心健康。
(三)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广泛开展教育装备应用研究
1、加强实验教研,促进新课程实验教学出成效。坚持开展实验教学理论培训,提高实验教师的实验教学能力和水平。开展实验教学效果的分析与评价研究,探索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实验教学手段、方法、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机构要做好实验教学的指导工作,把实验教学作为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的常规工作,通过组织经验交流、研讨、教学比武等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实验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益,形成一批具有鲜明本土特色和品牌优势的优秀实验教学成果。
2、建立健全实验操作考核和评价制度。积极推行实验操作考核制度,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验操作技能的训练和考核,提高学生实践和动手能力。市相关管理机构要研究制订初中阶段学生实验操作考核评价方案和实施细则,有条件的区和学校可以率先开展实验考核的探索研究。
(四)以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加强教育装备人员职业素质技能培养
1、合理设置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和图书管理员岗位。学校要结合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从满足新课程改革需要出发,设置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和图书管理员专(兼)职岗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和业务考核制度。中小学专职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岗位要分别按照1984年《广东省普教系统学校实验室工作章程》和2004年《广东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标准》有关要求进行设置。专职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和图书管理员聘用条件、待遇和聘用期限应参照教师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兼职人员应有一半以上时间从事所在岗位工作。
2、加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装备人员队伍。各级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中小学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职称评聘、晋升和待遇问题,逐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中小学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和图书管理员竞争上岗、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积极开展在职培训和学历进修,逐步提高教育装备人员业务技能和水平。
3、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装备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和图书管理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粤教装备〔2006〕15号),切实把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和图书管理员的培养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建立省、市、区合作的分级培训机制,大力开展全员培训,争取用1-2年时间完成新课程实验教学理念、方法、仪器设备操作管理和维修技能等业务培训和考核。到2010年,中小学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才能担任相应学科的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岗位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教育装备工作的领导
教育装备在基础教育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地位和作用。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育装备工作的领导,把中小学教育装备工作纳入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作为衡量当地教育改革和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要健全机构,规范建设,落实措施,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选派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充实教育装备队伍,落实教育装备机构和专职人员。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本校教育装备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实施。
(二)加大教育装备建设经费的投入
1、落实中小学“新装备”工程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专项经费。教育装备一般技术含量高,更新换代快,需要经费多。各级政府要落实普通高中以区办学为主,九年义务教育以区办学为主、镇(街)大力支持的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加大“新装备”工程和数字化教育工程建设经费投入,确保经费落实和专款专用。
2、加大常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和维护经费的投入力度。要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10%用于教学仪器设备购置,15%用于学校建筑物及常规教学仪器日常维修维护。要建立健全普通高中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不断拓宽教育装备经费的来源渠道,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普通高中常规教学仪器购置和维护提供经费保障。
3、保障和落实中小学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的培训经费。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和图书管理员培训经费要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建立完善教育装备规章管理制度
1、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装备的管理。根据《中小学校实验室工作的规定》、《广东省普教系统学校实验室工作章程》和《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教育装备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措施,使教育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改革传统管理手段和模式,逐步实现教育装备管理信息化。运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对教育装备的验收、保管、维修、保养、使用、报损报废、补充更新、安全防护等环节的管理,确保教育装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提高教育装备的使用效益。
3、规范教育装备采购行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佛山市教育系统采购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佛教规〔2007〕1号)的有关规定,使新形势下的教育装备供配工作适应公共财政制度,纳入政府采购的轨道。根据教育装备采购的特点,创新教育装备招投标模式,确保质优价廉的设备进入学校。符合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协议供货办法的学校教学仪器采购,经审批后可实施省级协议供货。学校购置图书资料,要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佛山市图书协议定点采购的通知》(佛财采购〔2006〕11号)要求,实行协议定点采购。
(四)加强对教育装备工作的督导评估
1、开展教育装备工作达标检查。2010年前,市、区教育部门要按照教育装备建设工作目标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分阶段组织中小学教育装备工作的达标检查。通过树立一批标准规范、设施齐备的教育装备建设达标单位,表彰一批管理效益好、应用水平高的集体和个人,促进教育装备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
2、加强教育装备建设督导评估。把教育装备工作作为督政和督学的一项常规内容,加强对中小学“新装备”工程的督导检查,促进中小学教育装备“建、配、管、用”水平和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