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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机关远程网络系统邮件传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省政府远程网络系统经过试运行,已正式开通。现将《河南省政府机关远程网络系统邮件传输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各地、各部门应关心、支持远程网络工作站的建设,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全省远程网络系统实用、高效、安全、可靠地运行。 
 
 
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河南省政府机关远程网络系统邮件传输管理暂行规定 
 
  为确保河南省政府机关远程网络系统实用、高效、安全、可靠地运行,依照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河南省政府机关远程网络系统是行政首脑机关办公决策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系统的内部专网。 
  二、网络成员单位包括: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地政府、行署,列席省政府全会和单列行文的省直部门、都属单位,县(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以及省政府信息直报单位。 
  网络成员单位在技术业务上接受省政府办公厅规划指导。 
  三、网络成员单位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认真进行电子数据传送和管理。目前通过网络系统可传输各单位报送的无密级请示、无密级信息、简报及其他有关数据。 
  四、省政府办公厅通过远程网络暂向各网络成员单位提供下列服务内容:无密级的国务院及办公厅文件、省政府及办公厅文件、明传电报(省政府及办公厅下发的明传电报,自5月1日起,停止从原渠道发送);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市政府开放的共事信息;省政府办公厅编发的《政府工作快报》,各市地上报的共事信息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综合信息服务系统》(通过浏览器浏览);网络成员间电子邮件系统;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可以由网络系统传输的其他信息。 
  五、实行请示文件网上报送制度。为促使公文系统尽快在网上运行,自2000年3月1日起,凡报送省政府的非密级请示文件,在纸质文件报送的同时,须从网上报送该请示件的电子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对各单位报送的电子文件将在网上运转办理,纸质文件同时运转送批。除密件外,在报送纸质请示件时没有一并报送电子文件而导致延误该件办理的,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省政府办公厅将定期通报各单位请示文件同上报送情况。 
  六、为保证政务信息采编系统正常运行,实行政务信息网上报送制度。各联网单位应尽快实现从网上报送政务信息。各单位政务信息的网上报送情况,将作为信息工作年终考核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 
  七、建立信息共享库。省政府办公厅在同上建立“共享信息”栏目。对各单位报送的电子信息,由省政府办公厅筛选存入信息共享库,保证网络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对人库信息按采用计分。传真机接收的信息不入共享信息库。 
  八、网上传输政务信息应严格按格式上报。主题词一栏应统一使用《河南省人民政府 公文主题词表》(豫政办[1998]53号)中的主题词,除类别词外,最多不超过5个,中间用西文状态的远号或空格分开。“上报单位”一栏,市地、省直部门应规范填写省名加市地政府、行署或加部门简称;县(市)应规范填写省、市地加县(市)政府简称(河南省政府远程系统公文、信息上报用户规范名称附后)。 
  九、加强对远程系统的管理。各网络成员单位须确定1至2名政治可靠、具有计算机应用基础的同志担任远程系统管理员,人员名单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系统管理员每天要定时开机上网(含节假日)查收电子邮件,严防误时误事。对省政府办公厅配发的各种软件(包括资料和标识符文件)应认真保留。除商品软件外,省政府办公厅开发的各种应用软件,其产权归省政府办公厅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或扩散。 
  省政府办公厅将每年以不同形式对各地、各部门技术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组织技术研讨。各网络成员单位要关心、支持远程网络工作站的建设,选择安全保密的位置设置机房,购置必需的办公设备,解决必要的办公、维护经费,以确保网络系统的运行畅通。 
  十、网络系统的保密定位。省政府远程网络系统是全国行政首脑机关决策服务系统省级节点以下的组成部分。为明确职责,便于管理,确定省级节点以上为涉密系统。涉密系统遵照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通过在网络外围设立的“非军事区”内设置外部代理服务器、加密机、路由和内、外防火墙技术等,实现省对国务院办公厅和部委间数据传输的安全保护。省级节点以下的远程网络系统,属于“封闭的政府内部‘信息资源与办公业务’广域网络”的分支。同上暂不传送保密数据,也暂不定为涉密系统,待网络运行一段时间后,再依实际需求情况确定远程网络系统的保密定位升级问题。 
  十一、认真执行国务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河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完善和建立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各网络终端要保证专机专用,令人管理,不得擅自对系统软件进行增、删、改操作,系统管理员要定期进行病毒检查,确保传输文件中不含病毒。 
  十二、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加强保密管理。各单位保密机构对远程网络系统的保密工作应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对远程系统管理人员在上岗前要进行保密教育,认真组织其学习、执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并建立健全保密制度。通过网络系统收到的数据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要按正式公文使用和管理。各网络终端在没有统一配备加密机以前,在远程网上一律不得传送带密级的信息或文件,对与本单位局域网连接的远程终端,也应加强数据保密工作。当网络设备或软件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省政府办公厅网络管理机构。 
  十三、省政府远程网络系统及各单位入网终端要和国际互联网进行物理隔开,严禁直接或间接接人国际互联网。 
 
  附: 
  河南省远程系统公文、信息上报用户规范名称(一)(附表略) 
  河南省远程系统公文、信息上报用户规范名称(二)(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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