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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商业局关于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实行“零”报告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企业、商业幼儿园:
  国庆节即将来临,党的十七大 也将要召开,又值秋冬事故多发期,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必须警钟长鸣,毫不懈怠地抓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以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此,根据市安委会有关要求,局属各企业、商业幼儿园在9月2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16:30向市商务局报告有关安全生产情况。电话号码:国庆节和双休日为3167989,其它时间为3176639。
  为落实好“零”报告制度,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企业、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指定一名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员,及时准确地报告每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将报告员名单、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于9月20日前报市局。
  二、实行“零”报告制度期间,各企业、各单位不得漏报、不报、瞒报。市局将设报告记录,对于不报、漏报的一律视为正常情况。对于在此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其责任。
  三、各企业、各单位要妥善地安排好节日期间生产经营和值班工作,继续实行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并将节假日值班情况及时报送市局,确保节假日期间信息沟通,遇到突发事件做到快速报告、快速处理。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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