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铜川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反映了全市人民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描绘了我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纲要》的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各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应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纲要》顺利实施。
(一)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落实责任主体。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同时,将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及总人口控制两个约束性指标的责任直接分解落实到各区县。
(三)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对《纲要》提出的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并从专项规划、指标、项目、改革等方面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
二、责任主体及工作分工
按照上述原则,明确落实《纲要》约束性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要改革、专项规划的责任主体及其工作分工。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必须确保完成。
1、约束性指标的责任部门。
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全市总人口控制在87.5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市计生局牵头)
森林覆盖率达到45.5%(市林业局牵头)
抓好其它重要指标的落实。(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约束性指标的区县分解。
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和总人口控制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具体指标任务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计生局负责分别另行下达)
3、建立约束性指标的公报制度。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和各区县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情况。(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和各区县人口计划执行情况,通报各区县期末总人口、人口出生率、人口自增率。(市统计局、市计生局负责)
4、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区县、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将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及总人口控制指标纳入对各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的业绩考核。(市人事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二)重大工程和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
公路建设工程。新建、改建公路1626公里,建成“四纵四横一环线”干线公路主骨路网,到2010年公路总里程达到2200公里。贯通对外通道,打造快速干线公路网。服务经济发展,形成对产业发展的交通支撑。(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骨干水源建设工程。龙潭水库、雷家沟水库、孙家河水库、店子河水库、宜君县西沟水库。(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负责)
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道路、供热、供气、供排水等市政网络系统建设,完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优化电网结构,构建数字铜川。(市建设规划局、市建设管理局、铜川供电局、省广电网络铜川分公司、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新农村建设工程。
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产稳产农田,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种子工程。(市农业局牵头,市农综办,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推行“陕西苹果”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用标志,巩固提高30万亩、再建10万亩绿色食品苹果生产基地,建成20万亩优质苹果出口基地。建成3万亩大樱桃基地、100万亩以核桃为主的干杂果经济林。(市农业局、市果业局、市林业局负责)
发展50个养殖专业村,建设以宜君县、耀州区为重点的养牛基地区县。(市农业局负责)
加快耀州区、宜君县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加强以黄芩、柴胡、党参等适生地、地道药材为主的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研究和开发,发展以连翘、刺五加、山桃为主的野生护改栽培带。(市农业局负责)
重点建设线辣椒、秋甘蓝、旱菜、马铃薯、大蒜、洋葱和日光温室设施栽培等六大基地。(市果业局负责)
建成5个乡镇企业小区。(市乡企局负责)
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全面消灭无电村,完成县乡村组农网改造工程。(市发展改革委、铜川供电局牵头)
实施通达、通畅工程。(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大力推广使用沼气。(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市农综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农村市场建设工程,完成3一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2一3个综合市场农改超、200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化农家店建设。(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负责)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市教育局负责)
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市卫生局负责)
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市农业局负责)
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市文化局负责)
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市建设规划局、市农业局负责)
3、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程。依靠技术进步、项目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传统产业由大变强,打造陕西铝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陕西优质水泥生产基地,构筑渭北煤炭基地,振兴陶瓷产业,整合提升机械制造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工程。依托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形成新兴产业发展集群,建设陕西重要的火电基地,打造西部电源生产基地,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做强食品产业,做大医药产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商贸物流业、生产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文化产业建设工程。(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物旅游局、市文化局负责)
6、加快发展科教事业。教育强区县强乡镇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贫困生资助工程、对口支援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中星新材料科技园区。(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7、人才培养工程。公务员队伍建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企业家队伍建设、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等部门会同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8、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三级独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工程、计划生育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计划生育系统信息网络通道建设工程、县级体育设施“三个一”工程。(市卫生局、市计生局、市体育局负责)
9、公共文化建设重点工程。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重点文化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工程、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物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政法公安机关基层基础设施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
加快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铜川矿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市应急办负责)
防灾减灾工程。(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重点工程。(市水务局、市建设规划局负责)
12、节能重点工程。实施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等五大节能重点工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13、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淤地坝坝系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太安、香山自然保护区工程。(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环境治理和保护重点工程。水泥为主的粉尘污染、煤烟污染治理。(市环保局负责)
15、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市商务局、市招商局负责)
(三)重要改革任务。
对《纲要》提出的改革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快推进。
1、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市人事局负责)
2、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任务。加快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企改制重组、组织实施困难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市经委、市国资委负责)
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体系。(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负责)
3、建立健全土地资源两权市场体系,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制度,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完善采矿权出让及价款征收使用规定。(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引导劳动力有序合理流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促进各类产权合理有序流转。(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
加快资本市场建设,拓展资本市场空间。(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健全技术商品交易活动规则,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市科技局负责)
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竞争秩序。(市工商局负责)
建立高效运转的社会信用体系和企业、个人信用服务体系,构建信用铜川。(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经委、市工商局负责)
4、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土地征用程序和土地市场化补偿机制,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负责)
推进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市水务局牵头)
深化供销社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市果业局负责)
稳步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立健全农技推广促进体系。(市农业局牵头)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各区县政府牵头)
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体制,研究和探索建立合作金融、股份制金融、政策性金融相互补充的农村投融资体系,做好农业保险的试点和推广工作。(人行铜川中心支行牵头)
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金保工程”,扩大保障覆盖范围。(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不断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全面完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稳步推进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工作,扩大保险覆盖面。(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为主体、专项救助为辅助、社会辅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市民政局牵头)
(四)专项规划任务。
按照《纲要》确定的战略重点,各有关部门已组织编制了相应的专项规划。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抓好各专项规划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并积极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区县、各部门要以《纲要》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确保各项任务落在实处。
(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各区县、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纲要》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它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各区县、各部门要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报告落实《纲要》的进展情况。在《纲要》实施的中期阶段,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提出评估报告报市政府。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