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3号文件加快山东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6〕52号),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气象事业是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加快发展气象事业,对于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和气候变化,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地处山东半岛最东端,是受气象灾害影响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台风、暴风雪、大风、低温、干旱等灾害性天气时常威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提高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已成为防灾减灾、建设和谐威海的迫切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实际,支持和推动气象事业发展,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开发和利用气象资源打下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以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为动力,按照“装备、技术、人才、台站一流”的要求,强化观测基础,完善服务体系,依靠科技创新,提高预测预报服务能力,建设在国内、省内具有领先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气象服务。
(二)目标任务。大力实施威海市气象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到201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气象预报预测、公共气象服务、科技保障、教育培训和信息与技术保障系统,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科技创新能力、气象预报服务能力等处于全省先进行列。到2020年,气象现代化体系进一步完善,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气象整体实力走在全国前列。
三、进一步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
(一)完善一体化的大气综合观测自动化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陆地、海洋、高空、卫星相结合,自动化遥感、遥测一体化的全天候大气立体综合观测系统。加强包括环境气象观测在内的气候观测系统、天气雷达、卫星遥感系统、雷电监测网、梯度风观测、海上平台(含岛屿、船舶、浮标)观测、移动气象观测系统及自动气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站间距城市5公里、农村10-20公里、灾害多发区及其他特殊需要区域适当加密的布站原则,重点加强沿海、沿路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网、半岛城市群中小尺度加密观测网和气象技术保障系统建设。在已建成的中尺度加密自动气象站网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海运航线、海水养殖、高速公路、重点水库、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等重点区域布设自动气象站。开展大气环境与大气化学基本监测,增加负氧离子观测,提高对大气成份、酸雨等的监测能力。市气象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利用资源,切实做到统一布局、共同建设。
(二)强化气象预测预报能力建设。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综合应用多种探测资料和预报预测技术,不断完善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雷电、大气成份等气象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加快海洋气象保障体系建设,抓好海上天气警报系统的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海洋气象预报能力和海上气象信息远距离传输能力。融合地理信息系统应用等技术,加强短时临近天气预报和灾害预估系统建设,做好影响我市的台风、暴雨、雷雨大风、雷电、冰雹、龙卷风、大雾和海雾等突发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加强与国内外有关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气象预报预测水平。
(三)加快推进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以提高信息资源标准化、集成化、网络化为目标,建成省内、国内领先的市级气象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气象信息的存储、加工、分发和共享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利用气象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提供和共享大气、水文、海洋、环境、生态、林业、农业、民航等方面的数据信息。
四、加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
(一)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建设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加强市县两级气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改善服务手段,提高科技水平,增强预报服务能力,提高服务产品的传输速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服务的多样化、精细化需求。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公共气象信息的传播工作,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在主要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建立气象信息发布设施,建立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扩大气象信息覆盖面,提高公共服务的时效性。
(二)全力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气象保障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不同季节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灾害性天气预报,积极开展农业干旱、农林重大病虫害发生发展的气象条件预报,开展粮食产量预报业务,建立粮食安全气象警报系统。各级要认真组织做好农业气候区划和气候风险区划工作,并应用区划成果科学指导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相关农业开发工作。加强威海气象兴农网建设,提高传输速度,丰富信息内涵,及时传递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关键性、转折性、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及农业生产适用技术。借助各种传输手段,建立农村气象警报服务网络,使气象信息及时到村入户,减少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气象保障。
(三)努力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服务。坚持避害与趋利并举的原则,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和预警工作。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建立组织协调通畅、部门分工明确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针对我市多发气象灾害和潜在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建设应急移动气象台。切实做好海上应急救援、森林火灾、雷电灾害、地质灾害、核污染、化学污染、爆发流行病、传染病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现场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及时组织气象灾害影响调查评估,建立畅通的气象灾情传递渠道。
(四)加强“海上威海”气象服务。加快“海上威海”气象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海洋气象台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海洋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和海洋天气警报系统,加强对台风、风暴潮、海浪、海雾等海洋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形成机理和预报方法的研究,为海上运输、海洋捕捞、滩涂养殖等提供及时的气象服务。
(五)积极开展交通、旅游气象服务。建立海运航线、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专业气象监测网和灾害预警系统,随时收集道路、旅游景点、海运航线的天气实况,并提供服务。加强精细化天气预报的研究,不断提高区域气象预报的准确率。开展高速公路道路结冰、降雪、大雾和能见度预报服务,海上大风、大雾预报服务,旅游景点的晴雨预报服务。建立青威、烟威、威石高等级公路气象保障系统。交通管理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高速公路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城市和公共卫生气象服务。积极开展对城市交通、城市建设、城市能源、城区空气污染以及可能引发的城市积涝、高温、扬尘、雷电等灾害的研究,构建城市气象服务系统、城市生态环境预估系统和城市重点工程气象服务决策咨询系统。建立气象环境变化对疾病发生发展影响的业务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优质气象保障。
(七)加快人工影响天气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工程,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建立市县两级作业指挥体系,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人员素质,建立全市人工增雨防雹立体化作业体系,不断满足生态威海建设的需求。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机理和效果检验的研究,为提高作业效益提供科学支撑。积极开展针对抗旱、消雹、蓄水、涵养地下水源、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灭火、净化空气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八)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山东省《气象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机制。结合气象行业特点,大力开展研究型业务,不断加强气象探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气候变化应对、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资源利用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建立健全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激励人才成长机制,增强气象事业发展后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气象科学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五、大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
(一)认真开展气候影响评价工作。建立气候综合监测业务系统,开展气候系统影响评价和气候应用服务。市、县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和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为生态平衡、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气象依据。
(二)大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制定全市不同生态区气候能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建立太阳辐射、风力强度监测网,开展重点区域风能、太阳能资源的监测和调查,建成风能、太阳能等资源数据库和资源图谱。做好大型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选址气候资源评价和气候资源变化评估等工作,为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六、依法保障气象事业发展
(一)加强
气象法制建设和气象行政管理。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社会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依法管理涉及气象领域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基础设施的保护,加大对气象探测、公共气象信息传播、雷电灾害防御等活动的监管力度,确保
气象法律、法规的全面落实。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
气象法制宣传和气象科普活动,将
气象法规纳入全市普法规划或计划,提高全社会的
气象法律意识。
(二)强化气象行业管理。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建立健全集台站布局、业务流程、设备配置、技术标准、信息资料汇集与共享于一体的气象行业管理体系。各级要加大协调力度,尽快将我市境内各部门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和探测资料统一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布局,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切实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把增强气象能力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对气象业务服务、科研开发和现代化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气象部门职工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工作。
(四)建立军民一体化的气象保障体系。建立军民气象工作协调机制和军民一体化的大气综合探测与通讯网络体系,建设气象、水文、海洋等信息高度共享的军民信息通用平台,制定紧急状态下军民联合气象保障预案,提高平战结合、军民兼容的军民一体化气象联合保障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针对气象事业双重领导体制、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特点,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要根据国家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气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建设、交通、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气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