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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丰泽区城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泉政文〔2006〕3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58.5683公顷土地(耕地8.7108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丰泽区及城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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