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安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安溪县龙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泉政文〔2006〕38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安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72.2864公顷土地(耕地7.9119公顷)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安溪县及龙门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