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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贵阳市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镇市、开阳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拟定的《贵阳市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贵阳市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加强我市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贵州省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的通知》(黔国资发〔2006〕161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意义
  我市属地质灾害易发区,每年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社会公益活动,是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基本要求。
  二、培训目标
  (一)增强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群众防御地质灾害的意识,强化基层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治减灾的知识,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夯实群测群防基础、完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地质环境的和谐。
  (二)此次活动重点在开阳县、清镇市开展。
  (三)对开阳县、清镇市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村组干部、监测人员的培训率达50%以上,培训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3所以上中小学的部份师生、有条件的地方培训率应达到100%;乡(镇)基层干部、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及部分骨干群众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及教材
  内容:山区农村房屋选址、建设中如何防范地质灾害,包括如何安全地选择村镇和民居房屋建设的场址,在兴建房屋时如何防范地质灾害等;处在地质灾害威胁之下的村民如何进行地质灾害简易监测、应急避让等科普知识,包括在雨季如何开展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群测群防、灾害发生时如何进行临灾避让处置和开展应急救灾等内容。
  教材:主要采用国土资源部统一编印的培训教材,同时增加切合当地实际培训内容拟定的教案。
  四、培训方式
  (一)实行中央宣讲团与省级宣讲团相结合,基本常识与当地实际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地讲解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采取广泛发送《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安全保障》书籍、宣讲光碟、集中面授、野外实地讲解、县(市)电视台播放《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片、利用农村赶集时设立宣传点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传唱顺口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二)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竞赛活动。开阳、清镇均要分别开展此项活动,并由此而产生一个单位参加省竞赛活动。每个县(市)培训组可根据当地实际分成多个小分队分赴有关乡镇、行政村开展培训。
  (三)培训小组分赴开阳、清镇农村开展基层培训,以乡、镇所、行政村或中小学校为培训单元开展培训。
  五、培训师资
  师资按照省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并结合我市实际配置。开阳培训师资小组由贵州大学资环学院顾尚义副教授任组长、成员由中央宣讲团、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肖志高、李文娟、开阳县国土资源局周伦、陈建平、冉松、董伦华、地质灾害技术人员2―3人及贵州大学资环学院邓磊超、刘文军等人组成;清镇培训师资小组由贵州大学资环学院何丰胜副教授任组长,成员由中央宣讲团、贵阳市国土资源局杜良平、高宏阳、清镇市国土资源局殷夫治、徐建松、康琴、吴学刚、地质灾害技术人员2―3人及贵州大学资环学院孙曹三、吴自成等人组成。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贵阳市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领导小组,市国土资源局沈可定局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的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名单详见附件:贵阳市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肖昂任办公室主任、肖志高任副主任,负责全市培训行动实施过程中的日常联络、协调检查和指导及其它有关工作。
  (三)开阳县、清镇市亦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靠的行动保障措施,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本地培训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七、有关部门职责
  (一)组织部门。积极组织乡(镇)、村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参加培训活动。
  (二)宣传部门。要适时组织当地主流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
  (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培训活动过程中的日常联络,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认真组织乡(镇)国土资源所基层干部参与培训,落实必要的培训活动经费。按照省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小组的安排,派出人员参加省组织的师资培训。开阳县、清镇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基层培训小组的交通,食宿等问题,并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组织、宣传、教育、建设、财政等部门,具体实施本地区地质灾防治知识培训行动方案。
  (四)建设部门。组织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五)教育部门。按照培训安排时间,组织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中小学师生参加培训活动。
  (六)财政部门。安排培训经费,满足活动经费需要。
  (三)其他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此项活动的开展。
  八、培训经费
  此次培训行动市级经费由市财政局核拨,开阳县、清镇市也要相应安排一定的培训工作经费。
  九、时间安排
  (一)2006年12月25日―26日,贵阳市、开阳县、清镇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灾害的局长、处长(科长)及有关人员参加省组织的师资培训及相关会议。
  (二)2006年12月28日下午3:00由开阳县、清镇市分别组织当地乡(镇)基层干部、乡镇国土所干部、村、镇建设管理人员、村组干部和监测人员、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部分中小学师生观看“贵州希望网”或“全省各级农村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播放的“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安全保障”光碟(由省远程办具体通知)。
  (三)2006年12月28日至2007年1月20日,基层培训小组分赴开阳县、清镇市调研、制定教案、宣讲培训。此期间要做到农村远程教育网培训时间120分钟,课堂宣讲面授120分钟开阳县、清镇市电视台宣传片播放30分钟,野外实地讲解30分钟,赶集时宣传咨询1天。
  (四)2007年1月25日前开阳县、清镇市分别将书面总结报市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2007年2月3日前市向省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培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
  (联系电话:6870457 6811075)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贵阳市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吴应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仕儒(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海涛(市财政局副局长)
   涂必忠(市建设局副局长)
  肖 昂(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成 员:张洪益(市远程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陈雄标(市委组织员办主任)
      邓卓明(市委宣传部副处长)
      欧艳玲(市建设局村镇建设处处长)
      齐 忠(市教育局基教处副处长)
      肖国庆(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张迎五(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处长)
      杜良平(市国土资源局科宣处处长)
      韩帮柱(市国土资源局法监处处长)
      王利春(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处处长)
      肖志高(市国土资源局资环处处长)
      高宏阳(市国土资源局资环处副处长)
      李文娟(市国土资源局科宣处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肖昂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肖志高同志兼任,成员由高宏阳、张健、杜良平、李文娟等同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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