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加大清欠查处力度,完善投诉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建筑工地要按规定设置“农民工工资监控制度发放牌”,并公示工资发放的监控制度和投诉方式。
二、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农民工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工资纠纷问题,坚决打击通过非法渠道和过激的追讨工资行为,对于非法聚众闹事等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有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或发生纠纷的,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诉:
(一)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或有纠纷的,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5505386;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话:5665303,地址:建政路21号
(二)工程款被拖欠或有纠纷的,可向市清欠办(设在市建设委员会)或市建设建筑管理监察支队投诉。市清欠办电话:5521504 地址: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旁);市建设建筑管理监察支队电话:5623105,地址:民主路北二里9号
(三)属各县、城区和开发区监管的项目有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或有纠纷的,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特此通告
南宁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7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