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社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意见》(深发〔2006〕16号)和《深圳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05年―2010年)》(深发〔2005〕4号)精神,进一步以信息化手段提高社区公共服务和管理专业化水平,逐步使电子政务惠及全市居民,现将加快推进我市社区政务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快社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社区政务信息化建设,对于发展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实现我市社区管理体制运转高效、构建和谐社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都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结合“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工作,大力推进社区政务信息化建设,拓宽城市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渠道,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二、统一标准,加快社区政务信息化建设
  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深圳市社区政务信息化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共享信息资源,强力推进各业务应用系统互连互通。各区在社区政务信息化建设中要按照“方便群众、服务基层”的理念,资源共享,事务共办,建设统一的社区政务信息化平台,积极探索以社区政务信息化平台为基础的“一站式”服务新模式。
  我市新建的社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必须严格遵照《社区服务与综合管理信息化技术规范》确定的标准;在建或已建社区业务系统应创造条件,按照此规范的要求实现业务对接和信息共享。市民政、质监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社区信息化技术标准的宣贯、指导和监督,确保各社区信息系统互连互通,并与市城市数字资源中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动社区政务信息化健康发展。
  三、巩固试点示范成果,推广社区政务信息化平台
  2004年,我市在罗湖区开展的社区政务信息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获得国家主管部门高度肯定,已具备了在全市推广的条件。为避免重复建设,节约开发成本,确保按时完成“国家电子政务试点城市”的工作任务,全市应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的原则,组织力量加快搭建社区政务信息化平台。
  各区应由区信息化部门牵头,统一采用我市在罗湖区试点成功的“社区服务与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软件,并在辖区内全面推广使用。所需经费可在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中申请解决。各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在“社区服务与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继续深化应用。
  四、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推广工作顺利完成
  各区应由区信息化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民政等部门,制定本区的社区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计划。各区应在2007年8月底前完成社区政务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及人员培训工作,在10月底前实现在各社区的推广使用。各街道和社区应落实责任人,积极配合本区信息化部门,确保推广工作顺利完成。
  市发展改革、民政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各区社区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的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并按照“国家电子政务试点城市”工作要求,于2007年底前对各区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007年1月26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