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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局关于现有尾矿库安全许可时限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安监局,高区、经区安监局:
  现将省局《关于有关尾矿库安全许可时限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区安监部门认真贯彻《通知》精神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总局、省局关于尾矿库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时限,以及闭库后的尾矿库重新再利用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对尾矿库逾期没有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闭库后尾矿库再利用没有履行审批手续的企业,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确保我市尾矿库安全运行。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现有尾矿库安全许可时限问题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
    近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尾矿库发证有关问题的请示》复函,决定将现有尾矿库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最后时限延期至2007年4月底,自2007年5月1日起,没有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一律停止使用,并履行闭库手续。闭库后的尾矿库需重新再利用的,应当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的要求,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并依法申请领取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各市安监局要严格落实尾矿库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督促本辖区内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电厂灰渣库、赤泥堆)企业尽快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逾期没有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停止使用并履行闭库手续,确保我省尾矿库安全运行。
二OO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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