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2007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复审的通知

昆明、玉溪、红河等州(市)科技局,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关于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2004年、200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国科火字〔2007〕05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和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一)申报条件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基本条件是:经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一年以上;承担过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或国家重点新产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其中60%以上为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且人均销售收入20万元以上;年R&D投入不低于当年总销售额的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等。
  (二)申报重点
  根据申报条件,为使申报工作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提高获准率,据我厅掌握的情况,建议2007年重点组织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一)。除重点组织上述11家企业申报外,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其它企业,请相关科技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向我厅推荐。
  (三)申报材料
  1、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从申报软件打印)及其电子文档;
  2、申请报告及其电子文档;
  3、上年度财务报表;
  4、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证书(复印件);
  6、其它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科技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检测(验)报告;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软件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
  (4)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登记证等(如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产品的环保合格证书);
  (5)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认证证书、医药GSM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或协议等。
  7、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装订。
  二、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一)复审条件
  复审条件与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要求一致。
  (二)复审名单
  参加复审的企业是我省2004年、2005年通过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二)。
  (三)复审材料
  1、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书(从申报软件打印)及其电子文档;
  2、申请(复审)报告及其电子文档;
  3、其它附件材料与新申报认定企业的要求一致。
  4、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交相关变更证明。
  5、以上复审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装订。
  三、申报和复审材料的受理
  请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参加复审的企业,务必于2007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复审材料报送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工程咨询部(昆明市人民东路246号延安医院对面)。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国家为进一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请有关管理部门和企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
  (二)复审工作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对达不到复审条件,未通过复审的企业,科技部将予以摘牌。为此,请有关管理部门、有关企业认真对待,按照复审条件要求组织好企业复审材料的编制和按期报送。
  (三)相关申报材料格式可从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下载(//www.chinatorch.gov.cn),申报认定编写提纲可从省科技厅网站下载(//www.ynstc.gov.cn)。
  联系人: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工程咨询部 朱 莉 陆晓玲
  电话:3120882 3134766
  省科技厅工业及高新技术发展处 黄丕铂
  电话:3135996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