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部署,2007年度国家免检工作于4月20日开始实施。为了做好本市国家免检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7年新实施国家免检的产品
2007年对26种产品实施国家免检制度,分别为:非织造布;桑蚕丝制品;地毯;路由器;服务器;电脑机箱;背负式机动喷雾机;旋耕机;天然橡胶;聚乙烯醇树脂;燃煤用节能炉具;电炉电能节能装置;晴雨伞;牙刷;电子称;拉链;淀粉;婴儿手推车;纸尿裤(片);内燃机风冷气缸套;汽车音响;车辆减震用橡胶件;有色金属(钨制品、钨铁、铜、再生铅);刮板输送机;手持式电动工具;工业缝纫机。
二、对免检有效期满的企业开展重新申请工作
2007年到期重新申请国家免检的29种产品分别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皮鞋;热轧带肋钢筋;水泥;西裤;服装面料;针织保暖内衣;皮衣;塑料薄膜;塑料管材;水泵;不粘锅;沙发;床垫;糖;电池;机床;建筑防水卷材;民用计量表;化肥;内燃机;磁性材料及扬声器;电熨斗;床上用品;电磁炉;建筑(PVC)型材。
近年来,新发展起来的质量好、效益佳、规模大的企业也可以提出新申请。
三、有关要求
(一)组织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免检的宣传、培训、受理、审查、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局(分局)协助做好宣传和企业的推荐、调查工作。
(二)培训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于5月末召开国家免检产品申报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申报企业及时报送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申报产品类别(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均可),并注意浏览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二00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