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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7-2010)》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石家庄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7-2010)

为推动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进一步优化城市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方便群众、居民满意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省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要求和《石家庄市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经济状况
  我市辖6区5市12县和一个高新开发区,总人口939??5万,其中城市人口231??3万。总面积1??58万平方公里,其中城市规划区面积554平方公里。全市共有108个乡,114个镇(市区乡、镇12个),47个街道办事处,449个居委会。全市0-7岁儿童490537名。2006年人口出生率9??52‰,婴儿死亡率12??51‰,孕产妇死亡率18??40/10万。
  (二)医疗卫生资源情况
  2006年全市城区拥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567个,其中医院122所,门诊部及个体诊所846所。在122所医院中有三级医院11个,二级医院16个,一级医院95个。城区拥有床位17524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8张,有卫生技术人员31423名,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4名。
  (三)社区卫生服务现状
  自1997年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以来,全市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92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71所,街道覆盖率82??1%。城市社区卫生技术人员2193名,其中医生1132名,护士684名。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培训的全科医师562名,全科护士274名。社区床位689张。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服务城市居民为出发点,整体规划、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使城市居民享有安全、适宜、方便、有效、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规划设置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原则。
  (二)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原则。以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为主、以改扩建和新建为辅,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三)坚持预防为主,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满足群众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
  (四)坚持社区卫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五)坚持公平、效率和可及性的原则。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保障全体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人群公平、有效地享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六)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四、预测目标
  2007年,市区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85%;人口覆盖率达到90%;2008年,街道覆盖率达到90%,人口覆盖率达到95%;2010年,街道覆盖率达到100%,人口覆盖率达到98%以上。建立起服务机构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齐全、人员素质较高,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制科学,补偿机制健全、监督管理规范、适应社会需求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
  (一)设置意见
  1?卑凑瘴郎?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充分考虑社区人口规模、人口密度、地域环境和卫生资源等因素,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数量和规模。
  2?泵扛鼋值腊焓麓ο角?内设立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街道人口较多或服务半径过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区域,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服务人口一般应在1万人左右。社区卫生服务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
  3?鄙缜?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应以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为主,按照“能改建不新建,能转型不新增”的原则,控制增加新的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应以街道内现有的一级、二级医院通过结构调整和功能改造转型设立。对人员较多、规模较大的部分二级医院可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医院内部组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业务、财务的单独管理。街道内没有可转型医疗机构的,当地政府应当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鼓励吸引大中型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4?鄙缜?卫生服务机构已经饱和的社区,不再审批新的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已经实现街道全覆盖,没有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街道办事处,可采取政府举办或招标建设的办法进行建设。对于严重超过设置数量的社区,按照“规范管理、调整结构、提高标准、优化配置”的要求,逐步调整机构数量,提高机构档次。
  5?背乔?中的乡(镇)以卫生院转型的形式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鄙缜?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床位、基本设备、人员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等应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居民需求配置并达到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同时符合《河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河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等规定。
  7?备髑?设置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应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设置。原则上各区设置的机构总数不得超出本《规划》确定的设置数量。
  (二)设置方案(见附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区服务综合体系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并作为政府职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承担具体责任,动员辖区内多方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投入。每年各级财政预算新增卫生事业投入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事业。从2007年起,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补助经费,按照辖区内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10元的标准补助,并逐年增长。除省级以上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列入财政预算。
  (三)加强行业监管。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管理。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机构、人员进退机制,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退出,保证服务质量,保障就医安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内涵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七位一体”功能,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质优、价廉的服务。
  (四)加强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社区医生向全科医师方向发展。加强对社区现有医师和护士的岗位培训、在职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鼓励和组织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的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全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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