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无锡华生精密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锡国税发【2006】258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7】193号批复如下:
无锡华生精密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是2000年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从事不锈钢板带、合金钢板带及其他冶金产品的生产,本公司产品的销售。其主导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的“新材料”之一“金属材料”中“冷轧不锈钢镜面板”(序号:06010008)的范围。该公司2005年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
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同意无锡华生精密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从2006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