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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废止第六批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措施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2000年至2004年底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第六批废止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6件(目录见附件)。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七年二月七日

附件: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目录(第六批)
 
附件: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六批)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布时间 废止原因
1 关于印发《广东省煤炭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粤经贸资源[2000]655号 2000-8-16 被《关于印发广东省煤炭经营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贸法规[2006]873号)废止
2 关于贯彻《尾矿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经贸安全[2000]964号 2000-12-4 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号令《尾矿库安全管理办法》取代
3 关于变更《广东省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函 粤经贸函[2000]319号 《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已被列入“省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目录”
4 关于印发《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经贸安全[2001]191号 2001-3-12 《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5号)已颁布
5 印发《关于加快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经贸建材[2001]210号 2001-3-23 被《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经贸工业[2006]430号)取代
6 关于印发2004年广东省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经贸电力资源[2004]136号 2004-3-29 属于阶段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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